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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2019-7-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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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基金安全,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遂医保发〔2019〕3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成立检查组

本次检查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由徐琳任组长,张明任副组长,吴涛、蒋枝琼、胥波、侯丽娟、邓钰川、黄敬、杜童、陈远军为成员。

二、检查内容

检查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支出结余和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通过查看业务档案、信息系统、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全面自查。

四、检查时间

我县自查时间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止,为期半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对照《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检查项目明细表》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问题整改落实方案,需整改的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报送自查报告。7月2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总体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工作建议六个部分进行报告。

 

 

 

 

 

 

 


 

 

 

 

 

 

 

 

 

 

 

 

 

 

 

 

 

 

 

 

 

抄送:市医保局办公室,存档。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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