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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复函

2019-7-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环保局    

摘要: {"原始ID":"5f9dea2f708943348e0617d30a407a00","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3日","发布者":"县环保局     ","附件":[]}


潘晓飞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微型民营企业环保检测相关问题的建议》(第3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排污许可制度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其衔接整合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等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

自行监测制度是实施排污许可证监管功能的基本保障,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企业自主监测、自主记录、自证守法,是从自证实现排污者的自律,重建政企关系,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网上申请”的建议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一是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由环评股(行政审批股)牵头,监测站、监察执法大队、水股、大气股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及分工,为企业办理新版排污许可证指导服务工作构建了组织保障。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为切实抓好新版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我局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积极对接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要求,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建立了固定污染源企业清单,按照“分期分批”原则,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督促指导工作。三是制定流程,指导申报。我局制定了《企业排污许可业务办理流程》,对排污许可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同时,建立电话、QQ群、上门指导等多种服务平台,确保企业在申办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都能及时解决,按时申报。四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分期分批核发的进度,逐步组织了多次培训,我局均派人参加了相关培训工作,努力提升相关的业务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指南的学习,切实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二、关于“科学制定环保检测方案”的建议

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国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相应的管理规定,也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工艺分别出台了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您所在的大英县蜀鑫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进行制定。其中,厂区废水总排口最低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开展1次,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每半年开展1次,厂界环境噪声最低监测频次每季度开展1次;自行监测项目有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大肠菌群数、厂界环境噪声。您所在的公司在排污许可证申领过程中,填报人员也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相关规定进行的填报。

三、关于“指导企业开展力所能及的检测项目”的建议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这三项监测任务,因县环境监测站承担了全县监督性监测任务,所以不能接受企业自行监测委托。

若您所在的企业选择自行开展监测,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力要求和技术条件,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

四、关于“为企业减负”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2019年,我局将其定位为“企业服务指导年”,制定出台《关于2019年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指导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遂大环发〔2019〕23号),按照“规范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执法到位”的理念,强化服务指导,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坚决做到在行政许可事项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转变服务态度,细化服务类别,采取“办事指南+主动对接服务”等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深入现场调研,了解各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三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以“一件事管到底”的态度,解决企业“多次跑”“盲目跑”问题,确保企业在环保手续的办理工作中不走弯路。四是将服务民营企业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活动全过程,将普法宣传融入“双随机”日常检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做到每一次执法都是普法,指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降低违法风险。五是健全环境信用守信激励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对环保诚信企业给予激励政策,优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协调金融机构予以积极信贷支持等政策。六是提升自身指导能力,每月组织职工参加业务学习,强化自我学习能力,不断更新和补充业务知识,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自身指导能力跟上新的形势和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能力,全力推动我县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郭燕;         联系电话:1518259438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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