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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9-6-2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a9d399d39ab842eea6c28876043b123c","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19〕68号","附件":[]}

基础分值为10分。按各单位完成信息报送数量任务的比例进行计分(以县政府办信息调研室邮箱接收数据为准)。仅将符合报送要求的高质量信息计入基础任务完成量同一条信息重复报送的,均按一条计算,不重复采用和计分;不合要求的无效信息(格式不规范、要素不完整、内容粗制滥造、照搬照抄文件材料或媒体信息等),或未按时间节点(周、月、季度半年、年报送的信息不计入报送任务完成量。

加分事项

(一)信息被采用的,按相应档次信息考核分,具体为:县政府办公室刊物《政务信息》主条2分/条,简讯1分/条,专报5分/篇;市政府办公室刊物《政务信息》主条采用5分/条,简讯2分/条,专报12/篇;省政府办公厅刊物《政务晨讯》采用20/条,《政务工作交流》采用10/条,简讯5分/条,《要情专报》采用50/篇;国务院办公厅刊物《国办要情》采用40/条,简讯10分/条,《国办专报》采用80/篇。约稿信息按时按质完成,向省、市报送但未被采用的1分/条。市直报点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得分折半计算。

(二)信息采用后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1.5倍计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2倍计分;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3倍计分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按对应分值的4倍计分

(三)一条信息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或联合供稿的,按贡献大小分配分值。同一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或得到不同领导批示,以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三、扣分事项

(一)问题类信息、专报信息达到报送量的,在基础分中扣减1分/条。

(二)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信息的,在基础分中扣减2分/篇次,两次以上未按要求完成的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三)弄虚作假虚报情况、政策、措施、数据等)照搬照抄造成信息失的,每次扣减信息考核分值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2

2019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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