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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实施方案

2019-6-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扶移局    

摘要: {"原始ID":"58ee186adb4f4351997860490a12b230","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发布者":"县扶移局     ","附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改”的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范围对象

(一)排查范围。全县11个乡镇所有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一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在乡镇指导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认真摸排,梳理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名单,经乡镇审定后列入排查对象。

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认定的参考标准:201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收入型贫困),且家庭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支出型贫困):一是有两个以上在校学生(高中及以下在私立学校就读的除外);二是有大病或重病病人当年住院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或长期慢性病人1个年度内自费购药超过5000元;三是家庭唯一住房为B级及以下老旧住房。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下同)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达到当年脱贫收入标准。

(二)排查“三保障”情况

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失学辍学原因;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支付”。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建设政策。排查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均自筹资金是否超标,住房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在“两不愁三保障”排查中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

同步排查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6月20日前完成)。

1.开展试点(6月15日前完成)。选定天保镇贫困村沙石咀村、非贫困村天保村为试点村,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搞清人员力量配备、入户时间测算、问卷质量控制、问题协商确认等相关细节情况,以便指导全县工作开展。县脱贫办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业务骨干召开试点业务培训会。

2.乡镇准备工作(6月15日前完成)。

一是确定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参照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认定参考标准,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非贫困村由村“两委”提出)讨论提出初选对象名单,报乡镇党委、政府集体会商确定后,报县脱贫办审定备案(联系人:王维,电话7976935,邮箱3866220@qq.com.)(附件6)。

二是搞好宣传。各镇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排查工作开展,原则上为尽量做到排查“面对面”,对在县内或周边县务工的人员,要提前通知返回配合排查;对家中只有老人交流困难的,要想法通知家庭年轻人返家配合排查;对举家外出的,要先找熟悉情况的亲戚和村干部了解基本情况,再与其电话沟通,同时打电话时间错开工作时段,保证电话调查的效果,切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资料准备。各乡镇在试点工作期间,要将全县《大排查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个人员手中,全面熟悉工作内容,研究制定乡镇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入户前工作资料准备,具体包括:(1)《帮扶手册》;(2)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分村导出2019年库贫困户信息;(3)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分村导出2018年库贫困户信息(2018年家庭收入信息部分);(4)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分村导出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5)贫困户和特殊困难户2018年转移性收入清单;(6)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逐户打印对应的排查问卷。以户为单位,将6项工作清单装入“户袋”中,以便排查工作小组入户使用及后期复核。

四是强化工作分组。各镇乡要成立问卷质量控制组、问题复核组(工作指导组)、入户排查组等工作组。统筹乡镇可调用人员,确定是否请求上级帮扶部门支援。按照“年龄结构互补、业务相对熟悉、村际相互交叉”原则,2人1组确定分组排查人员名单及排查对象,明确排查小组组长,合理确定每组入户引导人员。

五是镇乡试点练兵。各镇乡选择1个村作为练兵点,组织全体排查人员参加,熟悉业务后,再全面铺开。

3.业务培训(6月20日前完成)。

成立县级领导带队、业务骨干为主的分片区业务指导组,逐乡镇审核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和全面审核乡镇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召开全县业务培训会。

一是动员培训(6月18日前),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和全面审核乡镇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由县脱贫办组织县级部门、各镇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大排查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

二是全员培训(6月20日前),各乡镇要在县级培训基础上,对参与本镇乡排查的所有人员开展再次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方法步骤、政策标准、问卷填写、问卷录入,做到人人业务过关。

(二)入户排查及问题核实(6月21日至7月5日)。

1.跨村排查。各乡镇要按照既定人员分工,根据天气情况,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以“不赶进度、充分排查、保障质量”为目标,以“七步工作法”为指导,确保每户情况搞清弄明。

一是在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进:排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注意事项:接受排查的对象意识清楚、情况明白。

二看: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

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与“户袋”资料中转移性收入进行核实比较。。

四核: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

五填: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调查问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还需填写《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问卷》,并与“户袋”资料进行逐一比对,对不一致的地方,在问卷中标注相关详细情况,以备质量控制组复核把关。

六评:综合评价“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帮扶效果和帮扶干部表现,梳理具体问题写入问卷。在调查帮扶干部情况时,排查干部要注意询问方式,不能生搬硬套。

七签:按照要求现场签字。对受访户表示不清楚的问题,排查人员要通过找县级行业部门调取资料核对的方式进行佐证,并将资料装入“户袋”,以便签字确认。

二是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通过各种方式均联系不上的,由排查人员向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了解情况,填写《无法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大排查期间一直未能联系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要建立台账,组织力量务必在 10 月前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核实情况、落实帮扶、达到标准,由镇乡完成问卷并及时录入。

三是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参照“七步排查法”,由排查人员入户了解情况,填写《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排查问卷》,被访者不签字。

2.村级核实。在入户调查结束后,由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对排查问卷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由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由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和排查人员一道再次入户核实,由排查人员形成最终问卷,经被访者、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排查人员共同确认后签字,在报乡镇质量控制组审核。

3.乡镇审核。大排查期间,各镇乡要“每天一会”研判问题,质量控制组要在当天对排查小组提交的调查问卷质量逐户逐项审核把关,审核问卷填写完整性、与户袋资料一致性。将问卷分为无问题问卷、无异议问卷和有异议问卷3类,对无问题问卷、无异议问卷进行随机抽查,有异议问卷进行逐户核查,最终汇总排查进度(附件7)和问题清单(附件8),于当天19:00前以乡镇名义,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档以PDF扫描件形式的报送县级脱贫办(联系人:李超、彭俊铭,电话7976936,邮箱2068044737@qq.com.)。

4.县级复审。县脱贫办组织行业部门汇总全县情况,对有异议问卷会商复审。同时,将所有问题清单分为立行立改、进一步改进、长期逐步解决三类,并明确需要录入大数据平台的问题,反馈至乡镇、村。县脱贫办每日要向市脱贫办、市级蹲点工作督导组报送汇总情况,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各镇乡在每周五上午9点前形成当周工作排查进度、问题协商、问题清单等大排查工作专报,报县脱贫办汇总形成全县工作专报,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联系人:李超、彭俊铭,电话7976936,邮箱2068044737@qq.com.)。

(三)问卷录入及制定措施(7月5日至15日)。

1.第一次排查问卷录入(7月10日前完成)。由县脱贫办统筹,审定反馈意见后,由乡镇组织人员录入调研问卷。

2.制定整改措施(7月10日前完成)。在第一次排查问卷录入的同时、各镇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与帮扶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县脱贫办组织行业部门和乡镇业务骨干逐乡镇逐类逐户审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责任部门,形成整改措施台账,并反馈至乡镇、村。

3.第二次整改措施录入(7月15日前完成)。乡镇根据县级审定的整改措施台账,再次组织人员在大数据平台逐户录入整改措施。

(四)对标整改及形成报告(7月15日至7月24日)。

1.对标整改。对立行立改类问题,各镇乡要立即组织复核并整改,确保在7月20日前整改到位销号;对进一步改进类问题,要复核整改工作是否实质性推进,分析研判问题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对位销号;对长期逐步解决类问题,各镇乡要及时与行业部门对接召开问题分析会,剖析问题症结所在,对能提出的解决办法,要出台具体的政策支持,对不能给予政策支持的,需要提请上级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的,要在整改报告中明确。

2.形成报告。7月24日前,各镇乡党委、政府形成排查报告(含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经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委、县政府,抄报县脱贫办(联系人:李超、彭俊铭,电话7976936,邮箱2068044737@qq.com.)。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大排查工作专班。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立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附件1、附件2)。二是建立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县级组建政策答疑工作组(附件4),对经镇乡级沟通协调会商后,不能研判的问题,提请县级答疑工作组会商解决,若县级不能研判的,提请市级研判,直至弄清问题症结所在。三是建立巡回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制,从“两不愁三保障”县直行业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参与大排查工作专班中抽调人员,组成5个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组(附件5),对各镇乡方案制度、工作统筹、督查检查、问题会商等工作开展跟踪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乡党委、政府是大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县脱贫办负责大排查的统筹协调工作;县帮扶部门负责组织好帮扶干部配合好各镇乡大排查工作,县直机关工委根据乡镇需求和县级部门联系贫困村责任分工,负责统筹县级帮扶部门力量,及时将力量充实到较为薄弱的乡镇;“两不愁三保障”县级行业部门,负责归口专项业务的问题汇总、整改落实销号;乡镇负责审核排查任务是否完成、排查问卷是否完整、组织排查人员录入问卷,汇总上报问题清单,在行业部门的统一指导下,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统一组织录入平台,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对排查问卷进行复核,分村分类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基层减负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相关要求,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既把问题排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翻来覆去”,禁止层层加码,实行清单化管理,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倒查制”的原则。各镇乡、各部门要对问题较真碰硬,届时省、市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和抽查,若县与乡镇因个别单位、个别工作人员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没有去认真排查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并在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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