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兰英 副县长
何 涛 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经合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川投水务大英公司、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主要负责人,大英经开区分管负责人,相关镇乡、园区和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大英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英经开区,由何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日常工作。
附件2
大英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1.大英经开区:负责统筹协调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提质增效相关工作。
2.县司法局:负责对提质增效工作中出台的方案和措施以及涉及到各种协议、合同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进行审查,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释。
3.县经科局:负责落实提质增效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技改项目备案。负责对提质增效企业获得的经信系统和科技项目补助资金加强监管,对无法销号的提质增效企业停止提供项目资金补助,追缴不符条件的项目补助资金。
4.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新引进项目的立项、节能备案。负责对提质增效企业获得的发改系统项目补助资金加强监管,对无法销号的提质增效企业停止提供项目资金补助,追缴不符使用范围的项目补助资金。
5.县商务经合局:负责按招商引资协议清理纳入提质增效企业的违约责任,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助纳入提质增效企业利用合法取得的土地、厂房招商。
6.县财政局:负责按预算为提质增效工作提供工作经费,为协议收回的土地、厂房等提供保障资金。负责落实提质增效工作政策和措施需要的资金。
7.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纳入提质增效企业的历年纳税情况,依法对纳入提质增效企业开展偷税、漏税、欠税清查,追缴土地占用税。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根据全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意见收回闲置土地和依法追缴土地闲置费。对改建、新建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对增加容积率的改建、新建项目给予支持。负责计算和提供提质增效企业厂房容积率。
9.大英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纳入提质增效的企业开展环保检查,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10.县应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对纳入提质增效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符合要求的改建、新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和消防审查,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为提质增效企业提供产品质量发展支持,对清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3.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提质增效企业消防安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企业。
14.县行政审批局:及时为提质增效企业利用土地、厂房引进的企业和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15.川投水务大英公司、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负责根据提质增效办意见停止或限制供应水、电、气。
16.相关镇乡、园区和社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提质增效工作,完成县提质增效办下达的提质增效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