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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 复 函

2019-6-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7b38bc6c60e34f58acf4b65655e0ef50","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司法局","附件":[]}
  刘雪梅委员

在县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第75号提案)收悉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由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一项扶贫助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事业,也是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县共建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100个,预计2021年底全县331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全覆盖。今年以来,中心及工作站接待来电、来访法律援助咨询293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及帮助事项1008件,其中援助案件308件。

201710月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四川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9年扩大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全覆盖,加之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纳入法律援助范畴,法律援助办案数骤增,但是我县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数量较少,各级援助经费没有随案件数量增加随之匹配导致无法提升案件质量,援助范围扩大但宣传不到位导致出现部分申请人对援助机构的职能职责不了解、受援人对援助结果带来的利益认识片面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目前开展的工作

(一)大力宣传。我局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在乡镇、政府广场、车站、学校、寺庙等人群集中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等,让申请人、咨询人充分了解哪些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职能职责、援助结果带来的利益要有正确的认识、解释清楚不予援助事项及其他救济途经等。既畅通了申请人、咨询人的救济途经,更疏通了申请人、咨询人一些负面情绪,也减轻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压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名,援助律师4名,但法律援助实行多点办公,4名援助律师均兼有司法所工作,因此2018年底,批准我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的4名行政干部申请援助实习律师,积极协助指导老师办理援助案件,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经费保障持续增强。2019年,我县财政拨付的援助经费是12.5万元,省级财政拨付的援助经费7万元均已经拨付到账,中央财政拨付的援助经费也将到账。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援助经费需要持续增强。2018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19年全面推进,刑事案件数量骤增,因此援助经费需要持续增强。

(二)援助队伍需继续培养。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进,援助案件数量增加,我县援助中心现有援助律师明显不能满足需要,因此需要继续培养援助队伍。

(三)援助相关规定宣传不到位。宣传途经和宣传次数有限,导致依然存在部分受援人片面认为法律援助就必须带来直接利益、不符合援助条件不予援助出现强烈的负面情绪等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一)积极争取援助经费。结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进,积极向县、市、省、中央争取援助经费,在完成数量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

(二)继续培养援助队伍。我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行政干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部申请援助律师执业,在指导老师培养下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具体办理案件在实践中逐渐积累经验,培养专业化援助队伍。

(三)宣传工作长期开展。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在场镇、车站、学校、寺庙、商场等人群集中地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农民夜校”、精准扶贫等工作,将法律援助知识送村入户,将宣传工作常态化,增强群众对援助规定了解,确保宣传到位。

此复

非常感谢刘雪梅委员对援助工作的关系、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司法局

                                2019613

(联系人:肖文英;联系电话:782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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