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骋、梁大钊、王开国、代秋菊、陈勇、张华、刘治辉、李兴然、郭汉斌、杨慧容、张敏、陈如琼、漆小兵代表:
你们在县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补齐基层“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短板、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的建议》(第5号建议)已交由我局领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 招揽英才搭建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乡镇机关招录的人员为公务员,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乡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有专业技术岗位。2014年以来,我县通过“遂州英才”招揽行动,招揽专业技术人才1146人,其中乡镇专业技术人才673人,农业方面专业技术人才43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作需要,98名大学生村官已按政策转聘到位,已招募三支一扶人员8人,已招聘具有农业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的职业村支书16名到村上支农。今后,我县将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加大引才力度,引进乡镇专业技术人才。
二、 完善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措施
(一)降低乡镇专业人才评职条件。我县出台了《大英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18]20号),将职称评价标准向镇(乡)倾斜。对镇(乡)专业人才在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对在镇(乡)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镇(乡)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层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层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二)突破结构比例聘用乡镇专业人才。对乡镇事业单位在同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的,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本层级最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上一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可受聘相应层级最低岗位等级。
(三)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执行到位。我县印发了《大英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大人社发[2012]13号)文件,从2015年起,调整全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将乡镇及县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统一调整、统一计算,同时,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对乡镇工作人员发放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生活补贴,有力地促进基层事业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尤其是三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培养造就一支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基层人才队伍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 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全县组织48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并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用、晋职(级)、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以此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二)推荐优秀专业人才参加能力提升培训。从2016年以来推荐11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遂州专技骨干”高级研修班,着力造就一批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专家技术人才。
(三)指导行业部门开展多形式的专业培训。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近年来,我县采取逐年提高村干部待遇,加强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等方式增强村干部工作的吸引力,招纳了众多人才加入到乡村建设管理的队伍中来,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
(一)严格执行村干部待遇政策。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43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我县调整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其中:村支部书记由每月1430元调整为1580元,村主任由每月1290元调整为1420元,村文书由每月1140元调整为1260元。遇国家政策变化,我县将及时调整村干部待遇。
(二)强化村干部表扬激励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大英县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的六条措施(试行)、大英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5号)精神,对村级班子或村干部个人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含国家部委)表扬表彰的(含获多层级多项表扬表彰的),从受表扬表彰次月起一年内,村干部个人基本报酬提高10%;连续两年受到表扬表彰的,从第二次受表扬表彰次月起一年内,村干部个人基本报酬提高20%;连续三年及以上受到表扬表彰的,从最后一次受表扬表彰次月起一年内,村干部个人基本报酬提高30%。
(三)强化村干部考核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大英县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的六条措施(试行)、大英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5号)精神,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胜”等次的村级班子,村干部当年绩效报酬按现行标准的2倍计发;对考核结果评定为“达标”等次的村级班子,村干部当年绩效报酬按现行标准计发;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不达标”等次的村级班子,村干部当年绩效报酬不予发放。
(四)足额兑现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根据我县《关于对在职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给予参保缴费补贴的通知》(大府办函〔2017〕229号)精神,对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给予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三职”干部,按照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为标准核定的最低缴费档次的40%进行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三职”干部,根据缴费金额实行全额补贴。
感谢你们对我县“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恳请你们提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何薇;联系电话:0825-782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