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247线大英县百战垭至回马高速出口路面大修工程 |
大英县回马镇 |
大英县公路管理所 |
宁夏中蓝正华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于大英县百战垭至回马高速出口,起于G247线大英县与射洪交界处,止于遂回高速回马收费站,起点桩号为K418+188,终点桩号为K420+174,路线全长1.986公里,路基宽度26m。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将原有道路铣刨4cm,再进行路面的重新铺装,并配套公用、临时、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768.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并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G247线大英县百战垭至回马高速出口路面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发改许可〔2018〕7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重新规划选址、新增建设用地,并经原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关于G247线大英县百战垭至回马高速出口路面大修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原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G247 线大英县百战垭至回马高速出口路面大修工程不出具用地预审的说明》,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雨水排污系统淤积排水沟道,影响道路运行安全。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取定期清扫、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遮挡;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 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进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在道路交叉路口、敏感点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并对过往车辆实行减速、限鸣,严格项目噪声管理,加强路面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弃土、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更换的井盖统一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地下管网的检查维护、一旦破损,及时修复。 加强运输危化品车辆管理,安装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限速或限行的警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