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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濛溪河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优化设计方案》

2019-5-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河边镇

摘要: {"原始ID":"1a8a474fd624487ea1ed0ad52a50a0cc","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发布者":"大英县河边镇","附件":[]}
濛溪河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优化设计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濛溪河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由县发改局以大发改发〔2015〕79号文件,于2015年11月25日批复立项。项目总投资5.5亿元,共分三期建设。本次为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及其配套设施,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5座,河道综合治理5180米,新建河堤8532米,新建石河堰1处。2017年9月公开招标,项目中标价6170.333211万元。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最初在国开行申请到8250万元的贷款资金。2018年11月县顺泰公司接国开行通知,该行收回专项基金贷款资金3250万元,余下可以使用的贷款资金只有5000万元。该项目中标合同价为6170.333211万元,存在资金差口1170.333211万元。二是前期工作费用没有办法解决。其中项目设计、预算、审图、监理等费用约330万元,涉及到的征地费用700万元原计划用国开行贷款资金解决,共存在资金差口1030万元。三、优化原因及措施1.因星花街道上的部分污水管网在前期蓬乐路改造的时候已经实施,污水收集较好,建议取消街道部分污水管网的实施;2.星花改河段左侧的挡土墙因距离房屋基础太近,建议取消这部分重力式挡土墙,改为混凝土护坡方式处理;3.星花桥头处的挡土墙基坑开挖将严重危及临近房屋安全,建议取消此处挡土墙,并将该段方案调整为护脚的结构形式,对左岸的结构形式也调整为护脚;4.星花污水处理站在申请用地调规时,因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聘请的第三机构的原因造成设计位置与调规位置不符。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站混凝土施工,已完工部分占总工程量的46%,投入资金50万元,如果变更地址,需拆除重建。建议将该处理站作生态复绿处理,屋顶种植常绿植物,围墙改为刺篱笆;5.按原设计上埝村处污水处理站位于基本农田上,且临近八里小学,无法进行施工,需变更建设地址。经反复勘察建议将该污水处理站取消,直接从八里接管网至河边污水处理厂,变更后需增加管网4.5公里,检查井150座,需增加投资200万元,管网沿公路铺设并预留接入口,方便今后接入沿线群众的生活污水;6.坤龙村污水处理站入场道路两旁均是房屋,原设计为4.5m宽道路,建议将道路调整为3.5m宽并在两侧设置护肩墙;7.坤龙村污水处理站部分污水管网需要开挖道路,且按设计施工后标高比居民排污口位置高,需要对此部分管网进行优化,建议采用架桩支撑UPVC管进行污水收集。四、优化后的结果1.原设计方案优化后,避免部分管网重复建设,杜绝资金浪费。2.减少开挖作业面,降低对沿线居民房屋及河道的影响,有效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降低施工作业难度,加快项目施工进度。3.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优化,可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安全事故隐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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