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李永顺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分为三个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股室抽派专业人员参加,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小组 责任领导:杨志才。责任股室:供排水股、规计股、祥凤寨水库管理局(排第一位为牵头股室)。具体负责所负责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工程安全,四五水库、星花水库安全生产。
第二小组 责任领导:肖体明。责任股室:水利股(含水利建设管理所)、质监站(含安全办)、继引办、河长办、执法大队、水政水资源股(排第一位为牵头股室)。具体负责所负责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工程安全,人民渠、寸塘口水库安全生产。
第三小组 责任领导:刘春。责任股室:局办公室、人教股、财审股、监察室、水保办、脱贫办。具体负责所负责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工程安全,五五水库及机关办公区域安全生产。
(二)各检查组、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三)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时段内,县水利局各检查组要坚决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各股室、直属单位、企业主管部门要在4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自5月开始,每月1日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送局安办;12月5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明细表。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档。
(联系人:申恩正;联系电话:17781717472;联系地址:水利局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