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大英瑞康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
通 报
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2019年3月27日-28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大英瑞康医院进行了常规稽查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发现该院存在违反《大英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18年度)》(以下称“协议”)相关规定的违规医疗服务行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大英瑞康医院作出如下处理:
一、经核实,大英瑞康医院存在虚记费用、串换费用、药
品超标准收费、医院购销存数据不符等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2018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第十条之第一至四项条款相关规定,从2019年5月23 日0时至2019年6月22日24时,暂停大英瑞康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1个月。5月23日后就诊需要医保报销的参保患者由瑞康医院自行作好解释工作。对5月23日以前在院的住院参保患者,严格按照医疗原则(含平均住院日)治疗,严禁拖延住院天数。待1个月满后,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资格,并由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合格后确定是否恢复该院医保定点资格。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大英瑞康医院存在医疗费用电脑记账金额和数量与医嘱不符,从而导致多记医疗费用的,违规金额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并按违规金额3倍审扣。因此,大英瑞康医院查实的医保违规金额8785.5元,我局按照《协议》要求不予支付,另按《协议》3倍审扣26356.5元,共计35142元,具体从2019年该院医保申报款中扣减。
暂停期间,瑞康医院务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医院管理有序,经营规范,自觉遵守各项医保政策规定。
希各定点医疗机构以此为戒,认真落实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医保政策的培训力度,加大医院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对于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我局将严肃处理。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