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领办〔2019〕4号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2019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遂农领办〔2019〕6号)精神,结合大英实际,特制定《大英县2019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紧盯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大英县2019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21日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21日印 |
附件
大英县2019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成果检验形式 |
一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1.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回头看 | 5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妇联、县税务局、县直各园区,各镇乡 | 清产核资数据通过镇乡、县两级审核,并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管理平台 |
2.全面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5月底前 | 依据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各行政村根据实际,制定本村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全面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建立成员登记备案制度 | |||
3.全面开展股权量化 | 6月底前 | 明晰产权,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证;合理设置股权,建立股权登记制度,发放股权证 | |||
4.全面建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 9月底前 | 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登记赋码,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 |
序号 | 项目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成果检验形式 |
二 |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 1.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 12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依据市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大英县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 |
2.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 | 12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 | 4月底前完成建立问题台账;5月底前完成镇乡颁证情况抽查;6月底前完成市级颁证情况抽查;12月底前通过省级数据汇交,开展数据脱密工作 | ||
3.全面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 12月底前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全县所有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位 | ||
4.加强承包地确权颁证档案管理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完善承包地确权颁证档案,对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 | ||
5.加强农村承包地信息平台、流转平台和制度建设 | 12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乡,各园区 | 基本建成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平台,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管理,细化县、镇乡农交机构职能职责 | ||
6.培育土地流转组织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全县11个镇乡全面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农业大环线内镇乡村、乡村振兴试点村、各园区年内完成土地流转合作社组建工作 | ||
7.规范工商企业流转土地行为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全面建立县、镇乡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备案制度 | ||
8.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控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全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金保险 | ||
9.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现代农业园区流转土地面积占规模流转面积75%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占园区农户总数的80%以上 | ||
10.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建立健全县级仲裁、镇乡、村调解的纠纷调处体系 |
序号 | 项目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成果检验形式 |
三 |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 1.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 | 10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开发局,各镇乡,各园区 |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5月25日前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报告,并上报县委农办;对问题合作社进行分类处置,10月25日前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并上报县委农办 |
2.示范社、示范场创建 | 12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销社,各镇乡,各园区 | 按照市上要求,积极创建省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5个;创建省级示范场2个 | ||
3.强化项目建设督导 | 12月底前 | 各镇乡,各园区 | 完成中、省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到位,形成总结报告 | ||
4.家庭农场名录库基本信息填报 | 7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将填写完整的家庭农场信息填报汇总表通过在线导入的方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 ||
5.创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 | 10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按照省市要求,在县级家庭农场库中组织申报现代农户家庭农场 | ||
四 | 集体经济发展 | 1.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 | 9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县域内所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覆盖 |
2.健全集体经济监管新机制 | 9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建立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的决策程序 | ||
3.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 | 9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及时更新“三资”管理台账 | ||
4.贫困村集体经济扶贫专项工作 | 12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各园区 | 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上,人均6元以上,每个贫困村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 ||
5.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程 | 12月底前 |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2019年扶持10个村,按每个村补助100万元进行重点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