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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5-1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教育局

摘要: {"原始ID":"7d6e93f0bd144ac882d705a7313b28dc","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发布者":"大英县教育局","附件":[]}
  
  川教函〔2019〕176号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教育部印发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以及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教育部开展的“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9—2022年,遴选一批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和地市(州),开展“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活动,以推动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是指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汇聚优质教育智力资源,建设智慧学习路网和智能教育系统,采集并利用参与者群体的状态数据和教育教学过程数据,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和家长等提供高质量教育个性化支持和精准化服务,促进学习者随时随地采用适合方式、适合步调进行学习,为区域师生提供交互高体验、内容高适配和过程高效率的高品质个性化教育供给,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提出的“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教育部印发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要求,为创新区域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打造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智慧教育支撑“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州)、县(市、区)、学校互联互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新格局,构建起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新体系,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撑,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设目标

  2019—2022年,分年度各遴选5个左右地方积极、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地区(以县市区为主),优先开展“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探索,探寻破解课堂教学缺乏个性化、优质教师无法覆盖所有学生、知识深度理解和探究缺乏必要手段、实训教学中“进不去、看不见、动不了、难再现”、学校管理及办学调控困难等教育瓶颈问题的新途径,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变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学生创新和系统思维等能力素养,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模式。

  经遴选确定的每个创建示范区,创建时间为2-3年,示范区要实现:创新区域教育信息化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内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有效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及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的优势,深化应用国家、省级或智慧城市的云平台、大数据中心,建成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优化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数字校园建设,建成能够支持个性化和适应性的智慧学习环境,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的智能化水平,支撑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实现高品质的精准个性化教育服务。实现教育管理流程再造、组织重构,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治理水平。提升教师教育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完成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实现信息化教学方式应用的常态化,全面提高师生的信息素养。切实提高教育的公平性,使本区域的教育更具时代特点,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能够为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全面的支持。形成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全面发展。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求,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新生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多方参与,共同协作推进。充分利用地方现有基础和条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入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合作单位,推动科教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区域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的持续发展。

  (三)坚持机制创新,实现开放共享。大力发挥产学研用等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大胆创新、大胆尝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开放搞建设、开放推应用,采取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和机制,保证示范区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建设重点

  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地区要统筹规划,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学习环境,创新教学模式、建立现代教育制度,打造智慧教育学校,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创新人才提供全面支撑,以满足新时代对教育发展改革的要求。

  (一)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构建人才培养和教育服务供给的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在课程学习基础上培养创新和系统思维能力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构建“互联网+”条件下“人网融合”供给优质教育的新型教学模式以及相应的智慧学习支撑体系。针对自主导学和探究等不同学习方式的需要,汇聚包括优质教师教学智慧和学生学习经验资源、学习支撑工具、分层思考问题等,建立和丰富学习路网,将优秀教师的教学智慧和典型学生的学习经验实时供给每一个学生和教师。最大限度地将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增强和改善教育教学的有效性,提高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创造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与创新,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服务新模式,促进“课堂革命”的有效有序开展。区域内学校积极参与“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创建活动,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依托学习过程数据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学服务供给的精准性。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规范,充分灵活地利用大数据采集技术,全方位多层次伴随性采集学生学习过程数据,有效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方式改革,实现规模化和精准化测评。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分析学习过程,改善教学服务供给与学习需求的匹配度,优化教学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教育服务的有效优质供给。

  (三)以课程和实践为抓手,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全面落实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提升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从教学创新、资源工具与环境选择、课堂组织和课后引导、全过程评价等方面打造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解决教学痛点与难点的优秀在线培训课程,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广泛开展信息技术类综合实践课,有效提高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开展“互联网+”条件下的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教育,培养学习者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开设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和实验项目,以应对教育科技的“零点革命”。

  (四)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探索大数据辅助的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机制,有效支持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管理等。利用智能技术感知、采集和监测校园环境信息,及时了解师生动态,提升决策有效性和服务精准性。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采用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区域教育资源供给服务能力。按照《四川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规划指导意见》建立统一规范,以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整合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资源共享和服务供给新机制,采用智能技术汇聚学科工具、仿真实验实训室、应用套件和智慧学习路网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全面提升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支持服务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信息化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更加开放、更加适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续的教育体系。

  六、遴选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地区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2.申请地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区域内基本实现全面应用信息化教学方式,数字校园普及率较高。

  3.申请地区应在教育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区域内已基本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内教育资源平台已实现整合并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申请地区应在机构协同创新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区域内科研机构、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格局,有“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5.申请地区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创新,保障措施有力。有学校成功创建为“四川省智慧教育学校”,并成为区域内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6.申请地区在智慧城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中能够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安排,能够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所需要的大数据支持。

  (二)遴选流程

  1.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通知要求,组织拟申请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写“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申请报告,每年推荐本区域内县(市、区)名额不超过1个(成都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2.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综合评选,开展实地考察,优选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开展 “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

  (三)进度安排

  每年 8月前,各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年度符合“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要求的推荐材料(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报送教育厅信推办,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教育厅信推办:赵艳秋

  联系电话:028-86110804(传真)

  电子邮箱:kjc86110129@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附件:“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申请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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