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切实提升我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高我镇沿线河流、污水处理、常态管理、绿化保护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镇政府成立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响应,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生态田园镇,共享发展成果。
(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为辖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为辖区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责任主体负责各属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在树立正面典型的同时,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出现消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曝光。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交管办、依法治县办、劳动保障所、环保办、脱贫办、各村(社区)民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办主任马洪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 确定专人定时清运垃圾,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每户房前屋后要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清扫。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 评选结果要进行公布。
2、社区街道所有商户、住户及驻地各单位开展四自一包,明确卫生责任区,门前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清洁,各住户、单位必须对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承担责任;垃圾入箱,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料,街道不准张贴广告、乱拉横幅,严禁向河边、坎下倾倒垃圾,严禁奇门摊点。
3、公路沿线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20米内, 无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靠;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4、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提高分散式污水设施纳管率。目前我镇金元村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镇街道范围内的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结合厕所革命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制定各村污水处理方案,建立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逐步解决辖区内所有村(社区)污水脏水处理问题。同时,建立并完善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纳管工作。
(二)林区、坡地植被保护
1、封山育林区禁止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 杜绝采脂、 割漆、剥皮、挖根、挖药及其他毁林行为,违者严肃处理。
2、逐步推进置荒坡耕地退耕还林,鼓励在25以上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防治水土流失。
3、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46以上的森林严禁采伐。
4、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依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力度,严查林区用火行为。
5、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毒生物发生信息, 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三)沿线河道的保护
1、河道沿岸严禁从事养殖及工业生产活动,如有发现,立即取缔。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
2、镇域内所有沿河村(社区)委务必保证河道两侧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水葫芦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保洁面达到100%。
3、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保障黄腊溪、古柏溪的合理流量和江关咀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四)生态环境常态化保护
1、镇域内所有新建房屋、设施,必须经由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动工。建筑材料不准占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准乱丢乱倒,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任停工并进行严肃处理。
2、禁止在公益林保护区、旅游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
3、资源开发项目必须经过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采。已建成的作坊、企业采用落后工艺或设备,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和破坏的,上报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或者关闭。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水源及破坏公共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其责任,责令整改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 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主要措施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4月1日)。各村(社区)要分别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计划, 分级召开动员大会,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和全方位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为生态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尽力而为地逐步推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认真进行生态环境的全面整治,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同时,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着重培育示范典型。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评, 镇政府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统一组织检查,重点考核活动开展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各村、驻地各单位要按照任务采取倒计时措施,做到天天有进展,处处有人管, 把好质量关。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作为各村(社区)2019年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总结经验,摸索切合我镇实际的做法,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实践之中,推动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感。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工作机制。各村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到专人专管、权责到位,要制订有力措施,安排一定财力,用于各项整治项目的投入, 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教育,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成为全镇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广大共产党员要按照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来。要把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与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结合起来,结合文明村镇以及四好村镇的创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俗。通过广泛宣传发动, 努力营造全镇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督查,严明纪律。始终坚持专项督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及时督促检查通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对动劲不大、效果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对那些落实不力、贻误工作,甚至影响到创建工作总体进展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镇上定期召开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专题会议, 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村(社区)要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治理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