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元镇2018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金元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2019年1月10日
大英县金元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金元镇2018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使河湖管护工作扎实推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金元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河长制工作考核坚持科学统筹、目标导向、体现差异、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总体要求。接受考核的村(社区)应当据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社区、金元村、石宝沟村、河定海村、河包田村、峡码口村、洞坡村、圆通市村、洞湾村、永镇桥村、天全山村、斑竹山村、江关咀村。
三、
考核内容及评分
(一)
巡河日志完成情况。(3分)
(二)
镇级河长巡河交办问题整改情况。(2分)
(三)
河长制工作成效。(5分)
考核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分以上)、良好(8-8.9分)、合格(7-7.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四个等次。
四、
考核时间
镇河长办公室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对各村(社区)的考核。
五、
激励与问责
(一)由镇河长办公室公布考核结果。
(二)年度考核在70分以下,党委政府将对村级河长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