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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成员及其相关工作机构的通知

2019-5-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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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与人员变动,现将卓筒井镇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成员及其相关工作机构调整如下:

一、卓筒井镇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组  长:吴坤杜  卓筒井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  军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熊安勇  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

冉泰休  卓筒井镇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卓筒井镇其他党政领导,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和国网大英供电公司分管安全领导。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和各个工作组职责的落实。

1.组织对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制定体现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2.组织落实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督查各项目组织促进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3.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组织评审社区安全绩效。

5.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技术等资源保障。

6.督查落实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项目促进工作汇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绩效评审制度、事故与伤害监测制度、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制度、工作问责制度。

7.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冉泰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唐泽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补中华、龚洋、韩红梅、陈辉、胡小燕组成。

    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评价工作。

2.协调、检查、督导安全项目工作组开展工作。

3.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4.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5.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镇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专项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效能工作组

组  长:夏艺葶  卓筒井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吴  慧  县应急管理局法宣股股长

成  员:李  川  卓筒井镇党政办工作干部

        陈雪雪  卓筒井镇纪委委员

职  责:负责对安全社区工作进行效能实施动态督查,依据《创建安全社区目标任务考核细则》、安全项目促进计划,进行目标跟踪和过程管控,对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安全项目工作组及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督促整改。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刚  卓筒井镇组宣委员

成  员:李  川  卓筒井镇党政办工作干部

彭  刚  卓筒井镇宣传文化中心站长

职  责:宣传报道组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对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络,畅通安全社区建设信息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事迹,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大力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事故与伤害监测工作组

组  长:冉泰休  卓筒井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廖  敏  卓筒井镇卫生院院长

        李  铭  卓筒井镇派出所所长

        唐成福  卓筒井镇初级中学校长

刘  英  卓筒井镇中心小学校长

罗红君  卓筒井镇公立幼儿园园长

廖  云  卓筒井镇安乐小学校长

胡广华  卓筒井镇转轮小学校长

职  责:

1.建立伤害监测网络,由伤害统计与监测组协调医疗机构、应急、交通、公安、消防、学校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参与。

2.伤害情况收集后,经分类统计并附有分析报告汇总至促进办公室。伤害监测记录的范围是除正常病例外的所有伤害。

3.记录内容为造成伤害的时间、地点、程度、原因、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及伤害记录来源、处理部门等。

4.记录标识为交通事故、暴力伤害、跌伤、自杀等。

5.定期反馈至促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反馈一次。

(四)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胡  军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磊  卓筒井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彭  刚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王  璐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职  责:负责为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提供可靠的物资保障,安排落实好工作必需的条件设施、后勤服务。

三、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整合辖区资源,吸纳辖区单位加入到相关工作组,使工作组的成员多元化,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工作任务:

1.加强与县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可采取借鉴和拿来的方式,进行辖区交通安全风险调查,并制定交通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定期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人安全、乘车人安全、安全乘坐交通工具进行安全劝导和督查,做好图片、文字记录的建档工作,持续做好交通安全建设。

3.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各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4.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交通安全促进措施。

5.制定、完善和落实交管办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6.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7.适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居民爱护公路设施,对随意占道设摊、堆物或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8.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建设、隐患排查和治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安装波形防护栏等,提高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消防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派出所

工作任务:

1.对辖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调查,并分类进行建档。

2.针对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消防安全促进项目。

3.针对家庭火灾、高楼火灾、居民小区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重点防火单位、仓储场所火灾等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复查整改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4.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设立消防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5.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促进措施。

6.制定、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类人员职责。

7.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8.对火灾引发的事故与伤害事件进行监测与分析,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9.组织开展辖区作业场所技能培训,“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消防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镇卫生院

工作任务:

1.牵头组织对辖区设备安全、场地安全、体育运动安全;辖区涉及企业拆迁、农户拆迁安全;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民工安全及其他公共场所安全风险调查和诊断,制定工作及工作场所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围绕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场所火灾、危险品安全、以及历年来街道安全事故易发行业、重要区域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促进项目预防与纠正措施。

3.围绕辖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易燃易爆、重要领域、重要部位等作业场所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图片、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4.督促辖区企(事)业法人(安全负责人)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5.督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本企业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安全促进措施、预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坠等20类事故,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落实场所安全促进措施。

6.每季度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活动,重点做好职业危害、生产安全知识普及,不断提高事故抢险救援技能,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图片、资料记录。

7.组织做好辖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人员普查及体检工作,依法查处生产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夯实安全“双基”工作,确保在建设安全社区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率、伤害率递减。

(四)学校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镇派出所

工作任务:

1.组织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调查,制定本项目安全建设实施计划和目标。

2.开展多项安全促进项目并负责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3.指导制定、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职责。

4.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5.组织学生伤害原因调查,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结合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6.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完成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有助于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

(五)居家及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残联、县妇联、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卓筒井派出所、卓筒井卫生院

工作任务:

1.组织家居风险调查,制定居家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项目根据风险结果制定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安全促进措施。

2.定期上门服务,帮助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实实在在解决存在问题,定期组织身体体检等健康娱乐活动,并在工作过程事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

3.制定、完善和落实帮扶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4.制定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应急预案。

5.结合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6.围绕家庭火灾、触电、烫伤、中暑、防盗、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室内污染、急救逃生、家庭用品安全、用药安全、家庭暴力等内容持续做好居家安全建设;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标识。

7.每半年举办一次“尊老爱幼、助残”等活动,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感、幸福感。

(六)旅游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卓筒井片区市场监管所

工作任务:

1.对旅游景区涉水安全、农家乐食品安全和旅游道路交通风险调查,围绕事故及伤害的原因调查结果制定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围绕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加强监控和定期检查,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制定、完善和落实涉水及农家乐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4.调查分析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塘堰、水库、防洪、气象灾害、旅游道路交通可能引发的事故和人员伤害,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

5.尤其对旅游农业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和农药、肥料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境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建档立案、加强监管。

6.设立涉水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指示、警告标志、增设凸透镜等。

7.制定防灾减灾与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8.做好农家乐食品安全、旅游涉水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涉水应急演练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减少因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七)社会治安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卓筒井镇派出所

工作任务:

1.组织对2016年以来社会治安稳定进行问卷调查,排查不稳定因素,依据调查结果分析,制定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目标和计划。

2.围绕群体上访、邪教活动、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等不稳定因素,及时调解可能引发辖区突发事件的矛盾和纠纷,制定整改计划,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

3.通过对近3年来辖区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4.制定、完善和落实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5.制定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加强辖区居民小区院落风险监测,积极制定持续改进计划,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三防”管理。

7.对外来人口管理统计建档,每半年举办一次社会治安稳定宣传教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维稳和防范意识。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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