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督办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19〕29号)《关于转交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办文〔2019〕4号)要求,现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重点件、县政府领衔办理件和集体提案交由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督办工作。
(一)建议和提案中重点件、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件,督办人员要加强沟通,督促承办单位高质高效办理,确保如期办结。
(二)政协集体提案,督办人员要督促主办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推进办理工作,并及时收集复函初稿,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名义统一函复。
(三)所有建议、提案要于2018年9月18日前回复各建议与提案者,复函需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记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记为B类;所提问题因条件所限或违反政策等原因无法解决的,标记为C类。
附件:1.大英县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责任分工表
2.大英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督办责任分工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