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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的通知

2019-4-2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环保局

摘要: {"原始ID":"a8d0d63aa386453f9e8c5a5a4276416f","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发布者":"大英县环保局","文件编号":"遂大环函〔2019〕14号","附件":[]}
  各工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监管,防控土壤环境污染,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遂环函〔2019〕54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工业固废申报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全面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2019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工业固废长效规范管理,提升堆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防止工业固废堆场环境污染。

  二、整治范围

  此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通知并通过前期排查,我县共有3家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存在“三防措施”不完善、无环保标识牌等问题,需要进行整治(整治清单见附件)。

  三、整治要求

  (一)严格工业固体废物分类

  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明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Ⅰ类还是Ⅱ类)或工业危险废物。对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分别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标准中的要求,分类做好堆存工作。

  (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

  (1)防流失措施。一是修建稳固的防洪堤、拦渣坝、挡土墙等挡护设施,防止固体废物和渗滤液流失,消除洪水对场区威胁;二是采取防止地基下沉措施,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三是采取堆体稳定措施,堆体总坡度不大于1:3,规范设置平台,平台设雨水收集沟,对底部稳定坡面覆盖,防止堆渣流失。

  (2)防扬散措施。一是采取粉尘防治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场加设防尘网、防尘布、挡风墙等设施;二是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抑尘措施,并避开大风天气;三是对于长期堆存的废物,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固定,减少风蚀起尘;四是堆场外撒落的废渣及时收集清理,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3)防渗漏措施。一般工业废物Ⅱ类堆场,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10 -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10 -7cm/s和厚度1.5米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防渗措施不完善的历史Ⅱ类堆场按照以下整治措施进行整治:

  ①水平防渗,修复场底防渗层等,防渗材料包括防渗混凝土、粘土、柔性材料等。

  ②垂直防渗(阻隔),历史Ⅱ类堆场未采取水平防渗时需进行垂直防渗。包括土—膨润土隔离墙、水泥—膨润土隔离墙、HDPE土工膜隔离墙、水泥帷幕灌(注)墙、高压喷射灌浆、水泥搅拌桩墙等。

  a.在渣体周边设置垂直防渗;

  b.在渣体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设置垂直防渗;

  c.在渣体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置垂直防渗,并在垂直防渗设施内侧(靠近渣体一侧)实施地下水抽排。

  ③覆盖阻隔,在渣体上方覆盖防渗层、排水层、覆土绿化。

  (4)雨水导排系统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一是设置截洪和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二是建设渗滤液收集系统,包括渗滤液导流层、渗滤液收集管沟和渗滤液收集池;三是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实现渗滤液经处理后回喷或达标排放。

  (5)其他整治措施。一是按照GB15562设置堆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二是含硫量大于1.5%的煤矸石堆场,要采取措施防止自燃,尚不明确其含硫量的企业要开展含硫量监测工作;三是混有危险废物的一般固体废物堆场,要把危险废物清理出来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单独处置。

  (6)环境监测措施。一是按照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二是对渗滤液排放开展监测;三是以颗粒物为因子,开展大气监测,其中属于自燃性煤矸石的堆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因子开展大气监测。对Ⅱ类永久性固废堆场和危险废物堆场开展堆场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发现超标的,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认为需要进行整治的,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或土壤治理修复措施。

  2.工业危险废物堆场整治

  危险废物堆场除按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外,还应落实以下措施:一是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容器、包装物和堆场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不同类别危险废物分区存放,中间设置分隔过道或隔离墙;三是建设防风、防雨、防晒设施,配备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四是堆场产生渗滤液及清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管理;五是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六是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七是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八是封场时最终覆盖层应为多层结构,按照技术标准依次建设底层、防渗层、排水层及排水管网、保护层和植被恢复层。

  (三)依法关闭或封场

  对选址不符合规划或环保要求、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堆场服务期满、超期服役等堆场,要按照有关要求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场。一是关闭封场前,编制关闭或封场方案,报县生态环境部门核准;二是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按规范建设台阶;三是封场后,要设置标志物,仍需继续维护管理,处理渗滤液,开展地下水监测,直到稳定为止;四是为利于恢复植被,I类场封场时表面要覆土一层,Ⅱ类场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第二层为覆盖层;五是关闭时,对需要清理的工业固体废物或需要恢复的土壤和植被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各企业要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时制定整治方案,积极落实资金进行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规范固体废物贮存,严格执行固废申报制度,提高堆场正常稳定运行水平,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减少堆存固体废物总量。

  (一)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

  存在问题的企业依照《遂宁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问题清单》,在2019年四月底前制定“一场一策”具体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治,方案报大英生态环境局备案(含电子档)。

  (二)加快推进实施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实施,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任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达到堆场规定的建设要求和标准。

  (三)严格核查

  各企业应于2019年11月底前,向大英生态环境局提出核查申请。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治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核查通过,未达到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遂宁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问题清单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遂宁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问题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固废种类 存在问题
1 遂宁市 大英县 四川亨利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污泥 1.围堰修建不健全,防流失措施不完善;

  2.防雨设施不到位。
2 遂宁市 大英县 四川久大蓬莱盐化

  有限公司
脱硫石膏 防尘布未完全覆盖石膏,不能达到防雨效果。
3 遂宁市 大英县 四川达盛源化纤

  有限公司
污泥 无环保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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