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19〕36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2019年清明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扫墓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风险隐患突出,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当前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把集中专项治理与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结合起来,彻底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回马镇人民政府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彬同志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邓红琼任副组长,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任成员。具体负责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落实。
三、排查内容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要立即改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予以拆除。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要立即予以改正。
4、乱拉乱接电线、建筑物电路铺设不科学专业、电线破损老化、电线没有采用暗敷或阻燃管保护,没有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的,要立即予以改正。
5、没有配置消防栓、消防栓设置不科学、消防栓水压不足的,要限期改正。
6、灭火器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备不符合要求,影响灭火功能的,要立即予以改正。
7、香烛、油灯等明火及纸锭、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格的,要立即改正。
8、公共活动区、生活区及厨房用电、用火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改正。
9、消防安全常识、基本灭火技能和逃生技能没有宣传、普及、培训的,要有计划的开展加强。
10、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要立即改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重大意义,按照“谁登记、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管理完善,确保场所防火安全无事故。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标语、设立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人人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值守。镇直各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证每日有人值班值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