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和
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前我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重大不良影响发生,全面提升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风险防范。
对辖区内的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将化工企业、旅游景区、充装站、医院等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化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突出锅炉,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重点设备;突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情况;突出停产后复工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薄弱环节。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重点是:是否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是否强化作业人员执证、岗位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情况;是否有效建立并运行动态化管控风险和常态化整治隐患制度的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重点是: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以及落实检验责任的情况;是否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的情况。(牵头单位:特监股 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防范。
重点检查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检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原材料及产品出厂是否符合检验规定,抽查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牵头单位:质量股 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特监股确定本区域内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质量股确定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检查范围,各市场监管所积极配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股室队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联合检查、重大隐患报告县局安办和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力争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全面深化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股室队所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整治清单,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形成闭环监管。要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督促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县局将组织督查组(见附件2),对各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单位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各股室队所要认真总结此次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对发现和消除的安全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对尚未解决和未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制定后续跟踪措施。对活动中好的经验、有效措施、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