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印章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新印章(编号:5109235023582),原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印章(编号:5109239000548)同时作废,并于2019年3月11日由县公安局按程序销毁。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