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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3-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80ac0f38da2740c2bd0c6ba019e14b6e","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发布者":"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春雷行动2019”——“药品放心”行动深入开展,回应群众对药品质量安全关切,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保护群众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拟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开展交叉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具体检查名单不予提前公开,由县局随机方式完成抽选并密封,由总指挥掌握,并分发各检查组组长掌握。)

二、检查内容

(一)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二)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三)违法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四)超范围经营药品、私设药品库房。

(五)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六)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七)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

(八)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九)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十一)存在的消防、安全生产经营隐患。

三、检查品种

1.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3.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

4.中药饮片;

5.血液制品、冷链药械。

四、检查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9日。

五、检查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六、检查人员

总指挥:谢  宏

第一组:将廷贵(组长) 彭  珊  钱昭乐   赖大力

第二组:陈雪松(组长) 叶  恒  常中泽   徐  丹

第三组:王  锐(组长) 吴青霞  卢洪勇   陈昌勇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次检查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检查所需执法文书请各小组组长到药械股(409)领取。

(二)各检查组按检查名单编号顺序进行检查,完成上一家企业检查后,再拆下一家检查企业名单,并直接到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对发现重大问题、存在重大隐患或可能引发药品安全事件的,检查组应及时上报县局。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及时将现场检查笔录等相关资料报送药械股。

(三)各组检查工作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遵循依法、审慎、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要注意检查工作的突击性和保密性,不得将检查安排事项事先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礼品、礼金和各种娱乐活动等。

(四)检查期间县局办公室负责安排3辆车,检查期间工作餐费由县局承担(30元/人/天)。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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