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印章的通知
关于启用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印章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印章(编号:5109235023584),原大英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印章(编号:5109235016985)、大英县农业局印章(编号:5109235001082)、大英县畜牧食品局印章(编号:5109235000644)同时作废。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