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仁来同志辞去公职的请示
县委组织部:
我局公务员周仁来,男,1970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汉族,现任大英县司法局通仙司法所所长。
现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2月19日提出辞职申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其个人辞职申请。经调查核实,在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81条中不得辞职的情况。
妥否,请批复!
附件:1.县纪委监委复函
2.县公安局复函
3.县审计局复函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