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川财预〔2017〕22号)的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大英县县本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166万元,较2018年的1211万元减少55万元,下降4.5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减少18万元,下降3.19%;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6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4.17%。
2019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一是县级各部门及各镇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对全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