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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英县2018年度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2019-3-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商务局

摘要: {"原始ID":"1e59168502cb4504855ce2f53d7174b5","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发布者":"大英县商务局","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5050/19294449/435547cf5ea842cd9ead1665babafbee.pdf","Name":"验收管理办法","Filetype":"pdf"}]}
     大英县2018年度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商电商(2019)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英县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承办企业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制度所称项目承办单位,是指经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5109232018000160)方式中标的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实施单位,承办项目是指政府采购招标中要求的服务采购项目和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电子商务建设项目验收,是指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是否达到建设要求的活动。

  第五条大英县商务经合局、财政局及审计局是本制度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单位,由商务经合局牵头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主持承办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验收程序与方式

  第六条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企业开展自评,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根据有关文件和评价指标等要求向县商务经合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承办企业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大英县商务经合局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完成项目验收前期工作:

  1、听取项目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情况,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与现状,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2、查看承办单位提供的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完整性,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三)根据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和验收材料完整性,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后,由商务经合局牵头协调财政局、审计局组建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验收小组验收完成后,出具项目验收通过、重新复核或者验收不通过文件。

  (五)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验收。

  (六)各承办单位的承办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商务经合局提交大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大英县2018年度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验收文件》,提交遂宁市商务经合局进行市级项目验收。

  第七条验收方式

  (一)项目验收小组采取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核对验收资料;三是现场查看;四是实时查调相关数据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小组由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监督。

  第三章验收内容与标准

  依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商电商(2019)2号)文件要求,大英县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5109232018000160)、各承办企业项目合同约定,确定以下验收内容。

  第八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承办企业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专职运营管理团队材料、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电商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营情况(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信息资源库完善情况、利用平台对康养、家政、住宿餐饮、旅游等特色服务业宣传推动情况)、作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的推动引擎和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包括培训、宣传、外联、活动、信息、研究、运营等工作开展的统计说明)、为从事电商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情况(包括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等工作开展的统计说明)、中心服务功能覆盖45个贫困村的情况说明、电商产品追溯机制建立情况说明、中心硬件设施情况(中心内外专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三)乡镇和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标准(营业面积、装修标准、设备配置、人员要求等)、电商服务站点统计表(具体地址、建成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商服务站点业务开展统计表(服务站点有关网购、网销、服务、快递等业务数据统计)、站点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站点负责人的业务操作情况。

  (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材料:本项目承办单位的专账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本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资金投入付款清单、合同、原始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的文件、财政拨款凭证等。

  第九条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一)承办企业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商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物流中心建设情况(具体地址、建设面积、装修改造、设备购置、服务功能及物流快递仓库、农产品常温和冷链仓库、普通商品仓库等完成情况说明)、物流快递企业货物的中转、集散、配送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说明。

  (三)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材料:本项目承办单位的专账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本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资金投入付款清单、合同、原始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的文件、财政拨款凭证等。

  第十条电子商务特优品牌建设项目

  (一)承办企业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子商务特优品牌建设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培育特色产品电商品牌工作情况(培育和打造县域特色知名品牌、乡村振兴品牌、扶贫公益品牌、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等工作完成情况)、培育推广11个特色电商优质品牌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溯源体系,实行农产品标识、原产地保护和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的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不同品类产品质量标准、分级标准和包装标准并进行网络销售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培育特色服务业品牌项目有关材料:培育我县特色优质电商服务品牌至少20个(其中大英美食品牌不少于10个,推动我县美食一条街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帮助30家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入驻B2B、B2C电商平台工作完成情况、帮助10家以上康养、家政、民宿、客栈、家庭农场、果园等入驻旅游电商平台工作完成情况

  (四)培育特色电商骨干企业项目有关材料:培育特色电商骨干企业不少于10家的工作完成情况。

  (五)电子商务特优品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材料

  本项目承办单位的专账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本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资金投入付款清单、合同、原始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的文件、财政拨款凭证等。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一)承办企业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培训任务及标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师资安排、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培训手册、参训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培训评价和培训总结、培训人员从业创业情况统计等证明材料)。电商普及培训600人次工作完成情况(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题培训200人次以上情况说明、乡镇电子商务普及培训400人次以上情况说明)、电商网络营销实操培训100人次工作完成情况(淘宝店铺的开设及基础运营实操培训50人次以上情况说明、淘宝店铺美工实操培训50人次以上情况说明)、电商专业人才培训20人工作完成情况(有关电子商务与特色农产品融合发展和电商产业示范及行业趋势发展现场教学情况说明)、培训效果评价情况。

  (三)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材料:本项目承办单位出具的收款票据凭证,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的文件、财政拨款凭证等。

  第十二条大英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一)承办企业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大英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有关材料: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每月至少有2次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情况(刊登时间、媒体名称、版面位置、宣传内容等)、一季度至少在中、省、市、县相关媒体上各宣传报道1次的工作完成情况(刊登时间、媒体名称、版面位置、宣传内容等)。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绩效评估后,每季度在中、省、市、县相关媒体上不少于2次宣传推广的宣传投放计划。

  (三)大英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材料:本项目承办单位出具的收款票据凭证,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的文件、财政拨款凭证等。

  第十三条依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商电商(2019)2号)中2018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验收表要求,大英县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5109232018000160)和各子项目承办企业签署的项目合同内容,确定各子项目的具体验收标准。

  第四章验收要求

  第十四条项目建成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按招标文件和项目合同要求建设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项目验收有关资料符合验收要求规范、完整。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小组职责

  (一)听取项目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验收材料;

  (二)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

  (三)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验收意见并报县政府复核,由大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通过文件;

  (四)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将验收材料退回申报企业;

  (五)县商务经合局负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县审计局、县纪检监察部门督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事项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更改或调整的,本制度可依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大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大英县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承办单位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

  大英县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承办单位

  项目验收申请表

  承办单位(公章)
一、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号码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和关键指标
大英县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 项目概述: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财政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主要工作内容 关键指标
   
   
   
   
三、项目承办单位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申请: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含自筹资金的企业填写) 财政资金: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四、承办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承办资质类  
工作内容类  
资金管理类  
项目管理类  
承诺书

  本单位承办大英县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建设

  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针对本单位的提交的验收资料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对提交的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项目承办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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