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19〕11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川 委办〔2018〕27号)、《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7〕27号) 和《大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大委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大英县回马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2月14日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2019年2月1日印发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牵头单位 |
1 | 张乐 | 党委书记 | 1、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委会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3、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2次以上或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4、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局,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衡量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5、每年带队2次以上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调研。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6、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7、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党政办 安全办 |
2 | 张彬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半年2次以上组织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总支、村(社区)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正常措施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支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健全和督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明确镇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6、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7、每年带队2次以上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调研。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8、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
党政办 安全办 |
3 | 张华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国土、村建、小城镇规划与建设、卫计、文教、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科技、食品安全领域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芦林沟村、化工街社区、金竹街社区、临园大道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联系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5、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村建所 国土所 卫计办 广播站 文化站 食安办 回马卫生院 回马各中小学校 |
4 | 邓红琼 | 镇党委副书记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党建、依法治理、深化改革、统战、民族宗教、关工委、老体协、妇联、工会、科协、机关内务、招商引资、工业经济、项目建设等领域及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花园村、长江村、梨园村安全生产工作。 2、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联系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指导、监督分管部门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经发办 妇联 关工委 |
5 | 范才民 |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副镇长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安全、消防、综合执法、应急管理领域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窑垭村、永和村、新龙桥村安全生产工作。 2、担任镇安委会副主任,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书记、镇长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 3、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 4、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主持研究制定本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措施;每月至少 1 次或者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 政策措施。 5、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约束、激励机制。 6、督促、指导全镇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联系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指导镇直单位其他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8、分管、联系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其他行业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9、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
综治办 安全办 回马派出所 回马法庭 回马司法所 回马检察室 |
6 | 李波 |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按照工作分工,负责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巡察工作。联系临江村、 元山村、枯井村安全生产工作。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镇纪委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在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镇纪委对镇内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开展监督。 5、组织镇纪委依法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纪查处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违纪行为、违纪案件。 |
纪 委 |
7 | 李 佳 |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组织、意识形态、宣传、政工人事、拆迁安置、交通、便民服务、团委、档案、保密、党史、工商联、信息等领域及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夏家沟村、文武村、涪江村安全生产工作。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联系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支持镇安全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党委的各类培训内容。 |
党政办 交管办 便民服务 中心 |
8 | 李永勇 |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民政、残联、老龄、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业与劳动保障、商务、工商质监、金融保险工作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农林村 、团结村、金竹村安全生产工作。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社事办 整治办 劳保所 |
9 | 代军 |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农、林、水、电领域、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领域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郪江村、光明村、双江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次以上。 3、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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