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风、严肃会纪的 通知
镇领导、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工作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全面落实“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专项活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一、
涉及范围
1.全镇领导班子成员
2.全镇机关干部职工(临聘人员)
3.各村(社区)四职干部
二、
会务要求
1.所有会议召开必须由分管领导填写统一格式的《会议审批单》,提交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召开会议,一律不得擅自召开会议。
2.镇党委会相关议题必须提前向主要领导(书记、镇长)汇报,原则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会讨论,所有议题由党政办主任汇总,形成《会议审批单》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召开会议,事先未在审批单申报的事项,不得讨论。
3.主要会议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其他会议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安排好相关会务,党政办协助做好通知、后勤保障等工作。
4.如因工作安排需在会上安排的,必须会前向主要领导请示,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搭会”。
5.所有会议发言必须要由书面材料,涉及敏感话题的必须由主要领导审阅。
三、
会议纪律
1.通知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请假,因公不能参会的说明事由,提供佐证资料。
2.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机关干部1次扣50元,村(社区)干部1次扣30元,在年终绩效考核资金一次性扣除(不设上限)。
3.因公不能参会不予处理,机关干部因私事、因病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1次扣20元,村(社区)干部1次扣10元。
4.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得在会上发表不当言论,更不许与领导争论,否则严肃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置。
所有会议资料规范存档,所有处罚记录由纪委收集存档,年终汇总,严格纳入绩效考核和作为评优参考,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