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制度,现将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数量及来源
1336万元,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开发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05号)。
二、资金安排情况。
(一)用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346万元(中央资金);
(二)用于村社道路建设补助156.25万元,其中:金元镇金容村45万元、金元镇端祥村69万元、玉峰镇指石河村42.25万元;
(三)用于水利设施建设补助77.5万元,其中通仙乡登荣村46万元,天保镇沙石咀村31.5万元;
(四)用于贫困户到户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53.75万元,其中,蓬莱镇10.15万元、隆盛镇14.42万元、回马镇12.6万元、通仙乡15.89万元、金元镇28.07万元、天保镇26.39万元、河边镇51.59万元、卓筒井镇14.42万元、象山镇32.13万元、玉峰镇36.82万元、智水乡11.27万元;
(五)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420万元;
(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37.5万元;
(七)扶贫技能培训补助45万元。
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