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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部门解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遂宁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答记者问

2019-2-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64155876782d4f28a56c3b0db2394dfb","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1日","发布者":"大英县司法局","附件":[]}
  日前,遂宁市委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十条措施》具体内容、亮点等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1问:《十条措施》提到要让干部干有本领,请问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使命重在担当,担当需要本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干部要是没有“几把刷子”,只是泛泛知道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难以肩负新时代的新使命。我们干部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不会为”的问题成为承担责任的重要障碍。  新时代的干部队伍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要求,突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培养,从强化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岗位历练着手,涵养和支撑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在能力培训方面,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推行台账管理和点名调训。提出大力实施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遂宁计划,通过“一把手”提能、专业化干部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用5年时间市县联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1200名。支持鼓励干部参加与单位主要业务相关的非高收费学历、学位教育,按相关规定给予不超过学费总额30%的补助。  在实践锻炼方面,实施“八个一批”干部实践锻炼工程,采取组织点名、定向选派等方式,每年选派300名干部到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援藏援彝、信访维稳等“六个一线”和中央、省直机关以及先进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定期选派有专业基础、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全市重大项目担任项目秘书,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强健精神、增长才干。   在岗位历练方面,提出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多层次立体式交流,大力推进干部内部轮岗交流、跨部门交流、跨层级交流,探索推行业务相近单位联动交流。 2问:刚才,你提到市上将选派有专业基础、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全市重大项目担任项目秘书,请问这项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急难险重岗位最需要干部,也最锻炼干部。今年10月,我市先后召开了全市项目投资暨产业发展大会和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为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推动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促进“5 2 1”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推进项目中锻炼干部,让干部在成长中推进项目,决定分批次选派专业化干部到全市重大项目担任项目秘书。   首批选派工作已基本完成。重点从全市重大项目中筛选25个具有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每个项目配备1名项目秘书。项目秘书选派时间为2年,采取兼职不脱产方式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当好联系项目市级领导的参谋助手,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项目秘书每月报告工作开展和项目推进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目督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联合督导、考核项目秘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三方”考核机制,市级领导、项目牵头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秘书工作完成及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秘书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3问:《十条措施》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此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近年来,干部“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失去了改革创新的锐气,不作为、慢作为,一些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有所抬头。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甚至有“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出现这些现象,既有干部主观认识上的问题,也有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十条措施》提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容改革之失、解干事之忧、释担当之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既让干部有勇气,更让干部有底气。一是完善容错纠错办法。去年,我市出台了《遂宁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容错纠错机制嵌入改革发展和重大工作部署,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鼓励干部在遵纪守法前提下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发展,使改革者不必再“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二是建立会商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问责部门,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六个要件”进行沟通会商,经党委(党组)研究认定属于应该容错的,采取免予问责、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不作负面评价等方式大胆容错。三是公正使用容错干部。明确对给予容错的干部,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公正合理选拔任用,该评优的评优,该使用的按程序任用。四是正确对待受处理干部。《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受问责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有关规定,对受到批评教育、提醒、函询、组织处理的干部,通过“回炉锻造”积极帮助改进提高;对受到诫勉、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干部,只要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影响期满后该重用的及时重用;对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干部,给予必要的组织关怀,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突出的,可按程序安排到合适岗位,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在这个方面,我们去年就开始了探索,去年9月,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市人社局出台了《遂宁市受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暂行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去年10月以来,全市有8名受过问责处理的干部得到重新起用和提拔重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建立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惩治恶意诬告陷害行为,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消除影响,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4问:《十条措施》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干部考核是根“指挥棒”。“指挥棒”用得好,激励鞭策,奖优罚劣,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考什么”决定了“干什么”,“怎么考”左右着“怎么干”,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大胆选用干部、坚决调整干部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约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围绕干什么就考什么,《十条措施》提出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围绕怎么考,提出要改进年度考核,加强目标绩效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工作统筹,注重考核干部直面困难、积极作为和“真作为”的情况,既考显绩又考潜绩;加强平时考核,坚持干部实绩创造在哪里,干部考核就跟踪到哪里,通过日常谈话、专题调研、目标督查管理系统跟踪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活情况”“新变化”。   考核结果重在运用,只有真正用起来,才能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十条措施》明确,对目标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和承担改革创新、乡村振兴、民生改善、民主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表现优秀的责任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到20%。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干部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优秀等次,不占所在单位评优名额。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县(区)、市直园区考核名次在前2名或前移2名、市直党群机关考核名次在前5名或前移5名、市直政府机关考核名次在前10名或前移10名的,在干部选拔上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连续3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让干部考核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 5问:《十条措施》在关心关爱干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对干部既从严要求又真情关爱,是干部管理的内在要求。《十条措施》在规范容错纠错的同时,还着重在关心关爱干部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一是注重解疑释惑。去年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思想引领、注重寻策问计、强化班子研判,开展了两轮全覆盖谈心谈话,推动整改问题80余个,帮助协调解决夫妻分居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60余件,干部职工反响很好。《十条措施》认真总结近两年的谈心谈话成果,提出要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期盼诉求,积极协调解决配偶分居、子女就学、家属就医等方面困难。分层分级开展“四必谈、四必访”,做到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二是解决后顾之忧。落实年度体检制度,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定期组织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体检。健全心理疾病干预和救助机制,针对心理健康方面突出问题,在各类培训班安排相关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采取“财政预算 党费补助”的方式,设立关心关爱党员和干部专项资金,对生活特别困难、患有重大疾病、因公意外伤害等情形的党员和干部给予关爱帮扶,创造条件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对因公牺牲、病故、负重伤干部的配偶、子女存在就业困难的,创造条件优先照顾。对因公牺牲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子女,在入学、减免学杂费、享受助学金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降分录取等优待照顾;报考县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报名参军的,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前提下优先入伍。三是舒缓干部压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舒缓干部工作和精神压力,按政策落实工会会员的各项福利。定期组织长期在“六个一线”工作,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表彰奖励的干部,开展疗养活动。6问:对于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十条措施》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十条措施》明确指出,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让位,让干部干有压力。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最后1名的县(区)、市直园区、排名最后3名的市直部门,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名额比例降至15%。强化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责追责,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群众反映问题多且经查属实的人和事;对失职失责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和单位严格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注重以“下”促干,动真碰硬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倒逼干部干事创业,特别是对“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不敢担当碰硬,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推动工作不力、执政本领不强、专业素养欠缺、撸起袖子做样子等情形的干部,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既坚决摘掉“太平官、逍遥官、玲珑官”帽子,又大力提拔重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实干担当的优秀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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