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

2019-1-3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10d4da8b0ee94da08074ddf367fe28c2","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发布者":"县政府办    ","附件":[]}

 大府办函〔2019〕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春雷行动2019”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安排部署和遂宁市“春雷行动2019”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1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和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县委五届五次党代会、县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富民强县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以“大市场大监管”为导向,以“经济活、市场稳、队伍强、干部安”为目标,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凸显我县“春雷行动”品牌。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通过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推动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有活力。

(三)行动主题。“春雷行动2019”主题是“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敢于亮剑,勇于担当。要聚焦节日消费高峰期,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保健”市场和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的各种市场乱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安全风险,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

“春雷行动2019”主要任务包括省级确定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食品安全、药品放心、质量安全、市场治乱5个执法子行动和市政府确定的维护网络购物秩序、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场治乱重点整治领域。结合我县实际,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列入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

(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按照国家、省、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严厉打击“保健”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

2.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组织旅游等形式,或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等名义,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虚假交易行为。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瞄准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等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对未经许可生产、未按规定注册、不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以及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掺假、产品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五是加大其他乱象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保健”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为违法会销提供便利条件、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日用消费品、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以及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区域,包括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网信办,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二)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保障节日食品安全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加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节令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行动重点。针对性开展食品专项抽检,加强节令性食品整治,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以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产品、鲜活水产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产品,从生产和经营两个环节推进专项整治,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区。

3.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以集中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车站码头等食品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执法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三)药品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重点针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直接面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生产、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放心。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无菌制剂生产环节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关键人员、设备设施、仓储条件等变更及验证确认情况;生产工艺一致性情况;生产过程中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措施的有效性、生产现场管理及相关验证情况和产品无菌保障执行情况;企业质量体系、实验室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相关实验监测数据的可溯、清晰、同步、原始、准确等情况;物料和产品管理情况等。二是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瞄准农村场镇、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门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证、票、货、款、账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按照规定储存和陈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事网络销售是否经过许可或备案等。三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整治。突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门诊)、医疗美容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等重点单位,突出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及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检查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并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制剂、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转让或捐赠未经注册、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等。

3.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一是整治规范药品购销渠道。突出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的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冷链药品、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严查药品流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整治。突出化妆品批发市场、专营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医疗美容机构、社会美容院等重点单位,严查产品购进渠道不合法、未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违法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以市场、住宅小区医疗器械体验门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利用会议、免费体验等方式营销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四)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县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对住宅小区、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制造、安装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元件制造、安装活动的行为。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消费品执法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民生计量为重点,严格开展抽检,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加油机、衡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规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开展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双随机”执法专项检查。

3.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特种设备全面监管,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校验,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以及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食药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五)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内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加强与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扫黑办和公安部门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市场秩序更加有序。

2.行动重点。一是严查商贸集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中药材等交易市场为重点,着力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行为。二是加强商贸集市外各类乱象整治。加大对商贸集市外的垄断特别是公用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专利资助政策的清理力度。三是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强化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县扫黑办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一是维护网络购物秩序。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联合指导、联合约谈和联合告诫。开展定向监测,协同摸排违法线索,查找违法主体,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落地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侵犯名优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以及“遂宁鲜”集体商标专用权。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以食品、种子、化肥、农药等为重要产品,加强农村食品商标和涉农商标保护力度;以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商标印制企业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商标标识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等违法行为为检查重点,以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等公用企业为检查对象开展相关执法行动,严查各类限制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执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雷行动2019”行动是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部署,是推动扫黑除恶、清理市场乱象的有力抓手,是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富民强市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春雷行动2019”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克服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过渡期的困难,合力保障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质监局,由县工商质监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食药监局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机构改革期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及督导、考评工作,机构改革后由承担相应职能职责的部门接续做好牵头工作。5个执法子行动的牵头单位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整合和优化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整体合力。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春雷行动2019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广泛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政府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逗硬督导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督导方案对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含园区、社区)“春雷行动2019”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重点督导,并结合考评方案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甚至拒不履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认真全面总结。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2月3日前将姓名及联络方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822660,邮箱:504257520@qq.com)。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