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李前霈同志2018年度考核为
“优秀”等次的请示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现就申报李前霈同志2018年底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李前霈,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四川大英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96年2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2016年10月任正科职领导,担任大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该同志政治过硬,学风扎实,顾全大局,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该同志党性意识较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从未参加任何帮派和反动组织。该同志担任司法局局长以来,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时时,处处一身作则,用行动践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树立了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该同志认真学习领导方法和管理艺术,充分调动各个层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带头干、带领干、指导干,形成了人人想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该同志善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政策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因地制宜谋划和推动工作。该同志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始终以上率下、锐意开拓创新、立志争先创优,保持了紧张快干的工作节奏、团结实干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洁的干部形象,赢得了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通过县委考核组考核,结合班子成员的一贯德才表现,经研究,拟评定李前霈同志2018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妥否,请批复。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