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的
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局“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突出先进性和荣誉感,根据大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大文明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做好2019年“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
二、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三、推荐方式和数量
局机关各股室、局各下属事业单位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推荐“身边好人”,重点组织好干部职工“广推”身边好人线索。
(一)干部职工“广推”身边好人线索。请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发动干部职工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好人线索,材料需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并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局办公室将收集的线索纳入“身边好人”储备库,择优作为精推人选。
(二)组织“精推”身边好人事迹。事迹无需重大,凡人善举均可。局在干部职工“广推”的好人线索基础上,层层筛选、认真评审、好中推优,每季度末“精推”身边好人1人于次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请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按照推荐数量和要求,将每月身边好人推荐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核实被推荐人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出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标语、展板等方式对活动展开宣传,发动干部职工进行推荐评议,对所推荐的好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荐评选中受教育受激励。
(三)好人事迹要求。“精推”的身边好人要求事迹真实感人,请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组织有文字功底的人员进行事迹挖掘、撰写,并填报好人推荐表格(见附件)及1张寸照、5张工作生活照片(分别备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
附件:“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大英县民政局
2019年1月7日
附件:
“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市(州)文明办推荐类别: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户籍地址 | ||||||||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说明 |
联系方式 (手机) |
(文明办): | |||||||
(本人): | |||||||||
通讯地址 | |||||||||
宣传报道 情况 |
省级或省级以上媒体: | ||||||||
市级媒体: | |||||||||
获得奖项 (由区、县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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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 (300字内) |
大英县民政局办公室2019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