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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677d2ad3eac24abe85ea589e9b465d9b","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发布者":"县司法局     ","附件":[]}

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8〕173号)及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农民工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从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2月26日在全县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三、组织机构

大英县司法局专门成立“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工作组,党组成员、司法局副局长代俊任组长,查小兵、张红梅、陈兵和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机构设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组织专项活动开展。

四、工作开展

(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县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各司法所配合,大力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大型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等农民工集中场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审查、援助形式和程序进行宣传。

(二)开展窗口咨询活动,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咨询、受理工作,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农民工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接待咨询时,要耐心解答,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遇到群体性、突发性的农民工案件做好处理和上报。

(三)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各司法所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类案件要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

五、工作总结

活动开展期间,各司法所要随时以简报、信息、案例、总结等方式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撰写专题报告上报县法律援助专项中心。

 

                                            大英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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