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社会秩序,严密防范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活动要求,主动维护公共秩序,自觉按规定路线有序行进,禁止违规逆行,以免造成人车拥堵;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二、严格遵守活动现场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刀具、弓弩等管制器具,避免造成意外事故。
三、商贩须在指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占道、乱摆摊位,避免造成交通拥堵;禁止使用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高度重视防火安全,文明敬香,不准出售高香,须在指定地点敬香、燃放鞭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五、注意保管随身财物,避免丢失被盗;注意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拥挤抢行;陡梯、狭窄路段快速通过,严禁逗留;严禁攀爬护栏、山石、建筑物等危险区域,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除夕夜、正月初一,县公安机关将对县城蓬莱公园附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严禁机动车辆通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管制标志,提前绕行。
特此通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