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非洲猪瘟可疑疫情,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一是做好隔离。对发病场点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严密开展临床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垫料、粪便及有关物品移动。
二是严格环境消毒。对发病场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每天消毒3~5次,直至疫情被排除,或确诊疫情解除封锁。
三是规范采样送检。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规范采集病死猪的脾脏和淋巴结等组织样品,及时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确诊。
四是开展监测排查。按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对符合采样要求的场点要进行采样送检。
五是果断应急处置。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判定为非洲猪瘟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封锁疫区,扑杀疫点病猪和疑似感染的猪群,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扑杀动物和被污染的饲料、粪污等,对疫点的所有场所、车辆、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疫情确诊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封锁疫区,做好动物强制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疫点输入输出的易感动物及产品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病流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