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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扑火安全十二要素

2018-12-2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县城西社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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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扑火安全十二要素:

    1、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4、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5、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

    7、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8、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9、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10、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11、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12、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火灾肇事者将受何种处罚:在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罚款;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对单位主管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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