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土资籍告〔2018〕8号
杨伟、李雪莲申请将位于大英县卓筒井镇英堰街250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地原登记面积45.43㎡,实际测绘面积71.1㎡,宗地四至为:北:以墙中心为界,邻廖福俊;东:以墙外脚为界,邻岩脚;南:以墙外脚为界,邻陈文全;西:以墙外脚为界,邻英堰街。经审核,现对该宗地四至界限进行土地权属异议征询,大英县国土资源局拟将在公告发布到期无异议后,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给杨伟、李雪莲。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或权属主张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据材料到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宗地权属无异议,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1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1117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