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18] 16号
继承人肖学菊、谭明辉、谭敏、谭霄、谭华于2018年11月26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谭昌琪位于大英县交通街五星小区腾飞综合市场2号楼7号商业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肖学菊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3)字第3075号、大英房权证民字第7231号 | 谭昌琪 | 肖学菊 | 土地房屋 | 大英县交通街五星小区腾飞综合市场2号楼7号商业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