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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预案

2018-1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智水乡    

摘要: {"原始ID":"b13f6e1e9f434f3982801a4df0f24d19","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发布者":"智水乡    ","附件":[]}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底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和《四川省关于各类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大英县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乡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和分级

 1、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水上交通、码头及汽车站(点)(不含城市公共汽车)安全事故;

(4)重、特大建筑、城市公交(不含出租车)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各类工作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8)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

(9)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

(10)大气、水污染及废渣、废液、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与环境造成损害的重、特大事故;

(11)重、特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12)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13)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14)各类商贸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

(15)电力、燃气、铁路重特大安全事故;

(16)重、特大洪灾、雷击、森林火灾安全事故;

(17)重、特大烟花爆竹、农机、农业安全事故;

(18)体育、文化、娱乐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

(19)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2、分级

(1)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重伤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100万元的事故。

(2)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一次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和现场救助

凡全乡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按轻、重、缓、急情况就近施救;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电话号码如下),并保护好现场。

 1、大英县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或7864120

 2、智水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7819076

 3、智水乡安全办电话:7819076,13982567197

 4、智水乡派出所:7819079

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参加对伤员的抢救和对现场秩序的维护、监控工作,提供可利用的交通、通讯等设施。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责

建立大英县智水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安委会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19类应急处理组,各组下设:(1)现场秩序维护、紧急救助、突发情况处置工作小组;(2)伤员抢救工作小组;(3)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4)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5)事故责任调查追究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实施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安全事故有关具体事宜,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事故原因、损失和事故责任协调,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结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类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狠抓安全培训、教育、检查、管理、政治等工作,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处置在发生之前。

1.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严波

(2)副组长:银梅林

(3)成员:由乡派出所、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及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下设的各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生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抢救工作小组长):负责伤员救治工作。

 负责人:漆明

 ②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派出所(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了组长):负责火灾现场施救指挥、秩序维护、火灾事故的现场勘察;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作出事故原因结论,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陈学兵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负责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事故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2.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张勇

(2)副组长:徐青玲

(3)成员:由乡派出所、乡安全办、乡卫生办、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处理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小组长):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负责人:彭辉

②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派出所(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路况和通行状况的监控;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现场勘察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陈学兵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3.重、特大水上安全、码头及汽车站(点)(不含城市公共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张勇

(2)副组长:杨帆

(3)成员:由乡派出所、乡卫生办、乡安全办、乡水利水保站、村和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等单位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组,应急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小组长):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负责人:彭辉

 ②事故单位管理部门、事故发生村领导(部门或镇乡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水利水保站(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打捞;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舒建国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4.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徐青玲

(2)副组长:银梅林

(3)成员:乡派出所、乡安全办、乡卫生办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处理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组组长):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负责人:彭辉

②事故学校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组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派出所(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转移、对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负责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并向领导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长)、乡派出所:陈学兵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5.重、特大事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徐青玲

   (2)副组长:银梅林

   (3)成员:由乡安全办、乡派出所、乡卫生办及发生事故单位的管理部门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别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处理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小组长):负责急、缺药品供应,伤员救治工作。

负责人:乡卫计办:彭辉

②事故单位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等情况,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彭辉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6.重特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李金华

(2)副组长:刘浩

(3)成员:由乡国土所、乡安全办、乡派出所、乡卫办、乡社事办等部门及事故单位或事故所在地村的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处理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负责人:彭辉

②事故单位或所在地村(管理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国土所(单位领导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乡社事办、乡派出所:负责人员疏散、转移、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请上级地质地专家对灾害地区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乡国土所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刘浩 朱建学 陈学兵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负责人:刘红玖

重特大洪灾、雷击、森林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1)组长:舒建国

(2)副组长:银梅林

(3)成员:由乡水利水保站、乡林业站、乡安全办、乡派出所、乡卫办及村等部门及事故单位管理部门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成该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组,处理组下设各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处置办法。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①乡卫计办(单位领导任伤员救治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伤员抢救工作。

负责人:彭辉

 ②事故单位管理部门(部门领导任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小组组长):负责伤亡人员亲属接待、抚恤赔付工作。

 ③乡水利水保站、乡林业站(单位领导分别任事故原因、经济损失调查工作小组长)乡派出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转移和补救打捞;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状况评估;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分别向领导组提交事故及原因分析报告。

负责人:陈忠明  银梅林

 ④乡安全办(单位领导任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小组长):负责事故责任调查,并向领导组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四)严肃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纪律

 1、乡境内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上述有关部门必须服从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指挥,积极组织施救,做好现场监控。实施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拒绝应急处理工作。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管理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做好事故应急施救及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施救工作并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不履行职责或施救不力,再次酿成事故或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单位领导从严查处。

 4、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在紧急关头临阵脱逃和拒不执行县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组指挥调度的,将视其情节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领导因工作变动,由接替工作的领导履行其职责,不得推诿。否则,造成事故损失及后果,将由接替工作的领导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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