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大国土资告〔2018〕7号
王正志、谭永玉申请将其使用的位于蓬莱镇76号附7号1、2层的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用途为住宅,经大英县城东社区管理委员会和田坝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蓬莱镇国土资源服务所现场进行权籍调查,该宗地权属来源合法。其四至界限为,东:以墙外脚为界,邻通道;南:以墙外脚为界,邻段长军;西:以墙外脚为界,邻通道;北:以墙外脚为界,邻通道。现对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四至界限进行通告,如有异议的,请有关单位、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大英县国土资源局书面反映,若逾期未提出异议,县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大英县国土资源局:0825—7871008
蓬莱镇国土资源服务所:18011175298
特此通告。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