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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复函

2018-11-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县住建局    

摘要: {"原始ID":"c6bd7930f3194631bca9299f927cb145","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发布者":"县住建局    ","附件":[]}

胡燕委员:

您在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第5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一)物业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协调管理机制未形成问题

物业小区管理是个综合性工作,涉及到违规装修、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治理、治安管理等多个方面,单靠物业企业或主管部门无法得到较好的改善。比如我县很多小区大门外乱停、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突出,因属于小区外.,物业企业无权管理,向交警、城管等部门反映,均表示不属于管辖范围或不好管;还比如小区内绿化带种植蔬菜、眷养宠物、饲养鸽子等生活问题,物管只能劝说、制止,力度相对较弱,如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依法进行治理,效果迥然不同。

(二)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专业性不强,整体经营水平不高问题

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确实存在服务质量不高、整体经营水平不高等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县真正以物业服务为经营之本的企业少。很多物业企业都是开发商开发项目时为打造企业品牌成立,前期物业管理中,开发商资金扶持大、配套设施到位,物管费收取比较顺利;到了物业管理后期,由于企业自身主动求变意识淡薄,履职缺位,与业主矛盾较多,造成业委会成立后选聘新物管时被清退出场。

(三)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维权意识淡薄

首先业委会的工作属于无偿性服务,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小区业主代表全体业主开展小区事物管理。但事与愿违,多数业委会不是真心为业主服务,出于私心或利益与物管公司产生各种纠纷,与物业公司站在对立面,造成小区的管理困难。还有的业务会不按照程序选举、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导致小区业主不认同。

二、开展工作

(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强化了物业企业自身硬件的建设,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制度,建立了考核标准。

(二)起草了《大英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并以大府发2014﹞5号文件印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三)通过不定时的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对反映的物业问题进行督.促、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

调查了解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住宅小区从业人员在岗培训计划,并把各物业月民务企业组织参加培训情·况与物业服务资质年检工作相结合,促使这项工作抓的更有成效,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二)积极配合城东、城西管委会及社区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工作

认真履行好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广大业主关爱小区、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管理,把“小区是我家、人人有责维护”的意识变为每个业主的实际行动,提升业主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提高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覆盖率。使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沟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共同创建舒适的生活家园。

(三)多渠道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

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与媒体进行合作宣传等手段,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等物业消费理念,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

四)打开思路创新管理添举措

定期开展评比、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与城东、城西、社区一起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小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县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最大化地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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