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现农管发〔2018〕9号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
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园及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岳宁 党工委书记
唐小凤 管委会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衡 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丁 闯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股,由郑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班子成员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岳 宁:作为园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统筹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园区的作为园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统筹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唐小凤:同作为园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总体部署环境保护工作,督促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对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刘 衡: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丁 闯:分管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对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产业发展股
1.加强农业用地污染防治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指导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组织淘汰落后产能。
2.统一协调、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3.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生态环境污染事故,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经作领域清洁生产。
4.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企业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5.会同环境保护部门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6.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7.落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1.审查、修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计划和文件。
2.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
1.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污染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防范出现环境污染事故。
2.在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时,按规定要求项目办理并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
3.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4.控制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组织创建绿色建筑工地。
5.落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中心
1.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2.依法加强律师涉及环境保护法律诉讼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环境污染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3.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保障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经费支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4.落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五)招商引资局
1.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和作好项目引进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2.坚持“环保优先”,配合有关部门严把引资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口,引进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支持和推进环保产业、绿色产业和循环产业,协调企业旨在改善环境的转产、搬迁、关闭措施。
3.配合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工作,协助项目落地建设和建成后检查、服务、跟踪,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未按协议建设的项目作好沟通,并责令整改或依法处置。
4.落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四、补充说明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如相关负责人员在责任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由继任人履行岗位职责。
(二)相关单位如有环境保护职责未明确到位,按照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原则执行。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