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大英县总支:
您总支在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第6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关于反映物业企业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大英县人民政府印发《大英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大府发[2014]5号)县各部门贯彻执行,强化了物业企业自身硬件的建设,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制度,建立了考核标准。物业企业属于民营企业,招收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年都组织一次物业企业经理、管理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对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予上岗工作。同时,住建、消防等专业部门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增加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更好的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今年春节前和两会期间,我县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对全县小区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问题 25个,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物业企业进行整改,物业企业进行了硬件和软件的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关于反映保安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岗位职责的问题
我县个别小区的保安人员确实存在未充分发挥岗位职责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保安人员属于物业企业自招,不是专业安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保安人员工资报酬不高,一般在1000元至1200元左右,招收的人员基本在50岁以上,工作不主动,责任心不强。住建局部门通过日常检查、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在了解到哪个小区的保安工作不尽责后,及时责成物业公司对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也多次对物业企业提出了建议,在公司经营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在招聘保安人员时尽量选择年轻、责任心强的,提高安保队伍素质。
关于反映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提供的项目有限的问题
我县的物业公司经营模式较为简单,一般以物业合同范围开展管理活动。一旦物业收不起费,物业公司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对小区管理就会放松,管理一旦不到位就会造成更多的业主不缴纳物管费,形成恶性循环。
(四)关于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财务收支不透明的问题
物业企业作为民营企业,一般是按照固定酬金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管理服务,自负盈亏,财务收支不需要公开,只是业委会委托对公共部位经营收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必须公开。
(五)关于反映监管部门缺位,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需求越来越精细化,县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没有专门处理物业事物的科股室,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另外,随着国家对市场的放开,政府不再对二级及二级以下的物业企业资质进行审批办理,主管单位对物业企业的约束力减弱。通过不定时的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对反映的物业问题进行督促、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调查了解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住宅小区从业人员在岗培训计划,力争在半年内分层次、分类型将现有从业人员轮训一次,并把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参加培训情况与物业服务资质年检工作相结合,促使这项工作抓的更有成效,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二)积极配合城东、城西管委会及社区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工作。认真履行好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广大业主关爱小区、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管理,把“小区是我家、人人有责维护”的意识变为每个业主的实际行动,提升业主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提高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覆盖率。使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沟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共同创建舒适的生活家园。
(三)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与媒体进行合作宣传等手段,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等物业消费理念,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积极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业主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树立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有违法搭建、破坏公绿、破墙开店、违法出租、欠缴物业服务费等不良行为,且经劝阻无效的,由街道、社区核实后将名单上报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组织部门处理。
(四)认真宣传贯彻《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定期开展评比、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与城东、城西、社区一起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小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县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最大化地提升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