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18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努力实现全县清净无疫,促进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秋冬季是畜禽补栏的高峰时期,也是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动物疫情隐患增多、风险加大,对畜牧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国内动物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和复杂,自8月3日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目前已在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和安徽5个省发生了8起非洲猪瘟疫情。特别是进入9月以来,国内非洲猪瘟疫情更是频繁发生,其中安徽省宣州区确诊2起,分布在3个镇(乡、办事处);同时,黑龙江和内蒙古先后发生羊、牛炭疽疫情并感染到人,内蒙古发生牛O型口蹄疫疫情。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防疫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善各项防控措施,推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有序推进
(一)时间安排:9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5%以上;牲畜免疫标识挂标率达100%;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做到检疫工作“四到位”,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免疫方式:采取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新增、漏免和适免畜禽及时得到免疫。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
(一)明晰工作职责。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县全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动物防疫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主体,要主动履行动物防疫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保密度”工作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专门力量做好免疫组织、群众宣传、畜禽圈养、监督检查、善后处置等工作;村三职干部要全程参与免疫工作,及时解决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免疫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应免尽免。承接机构作为动物防疫工作实施主体,要按照“保质量”工作要求,负责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操作规范对辖区散养户动物实施免疫注射和圈舍环境消毒,规范建立防疫档案,做好疫情监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自觉接受镇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畜牧部门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督导主体,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和巡查、免疫抗体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同时负责做好全县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防疫工作的日常监管;县财政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工作资金预算,指导各镇乡加强资金监督使用,确保动物防疫资金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加强狂犬病、结核、布鲁氏菌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及仔猪腹泻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努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得到稳定控制。认真执行动物引种申报和落地报告制度,严格动物移动监管,做实关键环节检疫工作,认真抓好动物疫病排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养殖环境消毒,有效预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检疫监管,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注重分工合作。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畜牧部门牵头,民政、工商质监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辖区乡镇实施”的工作原则,注重分工合作,推动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畜牧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各镇乡人民政府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民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以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核实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向县畜牧主管部门提供社会组织名录;县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工作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
(四)落实保障措施。县畜牧主管部门要完善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对预防和处置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要的消毒药品、疫苗、消毒器械、设备和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应有充足的储备,确保防疫工作正常开展;财政部门要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保障资金,切实解决好基层防疫工作经费和物资保障等问题,重点安排好防疫物资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为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镇乡和畜牧部门要结合免疫工作,采取召开会议、播放广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营造防疫工作浓厚氛围,为秋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各镇乡要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性;要认真做好村级防疫员安抚解释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探索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机制,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畜牧等相关部门适时深入各镇乡和养殖场(户)开展督导检查,了解各镇乡宣传发动、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