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严重危害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以及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证等各类违法行为,减少和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7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县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天保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以及无证或持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确保天保镇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并形成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特种作业安全,为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治理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和市、县相关要求,重点排查治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四是假冒政府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的行为;五是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六是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不规范、不科学、效率低,和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专项治理行动步骤
即日起至2018年底,专项治理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底至9月8日)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认真宣传7月6日“全国和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天保镇将组织天保派出所、国土所、镇安办、村建所等部门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镇党政办、文化站、安办等部门要积极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8日至年底)
1.加强宣传引导。镇文化站、安办、村建所等部门要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依法取证用证的自觉性,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直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督促涉及特种作业的企业全面检查本单位及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证书真伪情况,通过登录全国证书查询系统(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一“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登录四川省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csafety.gov.Cn/,依次点击“查询服务”一“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发现持有假证的行为要立即整改,督促其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并主动向镇政府和县安监局举报假证来源渠道。对无证操作人员,要督促企业立即组织其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开展专项检查。天保镇将组织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对各建筑公司、存在燃气锅炉的酒坊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将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确保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联动协同、信息共享。天保派出所、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三)畅通举报梁道,强化监督。镇文化站、安办、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县级各部门和天保镇的监督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