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镇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金元镇农村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金元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春运时间
2月7日至3月10日
二、工作目标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准确及时排查和有效整改;车辆超速、超载、超员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春运期间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底线,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拥堵现象,确保全镇人民出行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胡子书同志为组长,金元派出所所长何洪生、镇交管办主任陈浩为副组长,镇安全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陈浩同志为主任,黄泽华同志、霍斌、王聪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7日前,认真研判安全形势,积极开展春运动员,强化部署路面勤务,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确保完成春运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月7日至3月10日,围绕“四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重点违法),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检查点,严厉整治“四类突出安全问题”,加强巡逻管控,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及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2月7日前,镇交管办组织金元派出所、金元交警中队、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劝导站等成员参加交通安全联席会暨春运动员部署会。
2、寒假前后,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学校负责人做好在寒假前和开学后集中对学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强化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2018年2月7日起,各村劝导站全面启动,充分发挥“看、查、劝、宣、纠、报、封”功能,守好农村道路的重要节点(各村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劝导站启动情况上报镇交管办)。组织派出所、金元交警中队负责人以及交通安全协管员、各村社负责人,分成四个片区组成执法小队,重点查处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农村客运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领导每周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镇交管办、金元派出所每月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件。
2、加强道路缓堵保畅工作,严防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面积交通拥堵。镇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要切实加强周边地区秩序管控,严查以路为市,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畅通道路,做好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
各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宣传重心,广泛发放、张贴、播放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单、海报、视频专题片等宣传资料。要启用不少于1辆交通安全宣传车做宣传。要在各餐饮店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温馨提示语,辖区主要路口悬挂不少于2幅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镇辖各单位、各站所中心要广泛动员、全力以赴,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振奋精神,落实专门人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春运各项工作落实实处。
(二)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得为交通违法行为人说情。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严惩不贷。要按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倒查追究规定》、《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对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追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委会要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工作方案、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劝导站启动情况和执法小分队名单报镇交管办。各村(居)委会,镇辖各相关单位每周一要将辖区及职责范围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镇交管办汇总,重大情况立即报告(联系电话:780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