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大英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是政府重要的涉农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二是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企业的改革、重组、发展;三是根据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四是参与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建立健全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五是参与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规范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六是积极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关系,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七是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指导、考核工作;八是负责全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考核工作;九是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决策和选择确定经营管理者的权利。维护供销合作社企业合法权益。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产联式合作社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社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协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创新实干,推进我县产联式合作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共建立产联式合作社73个,计划总投资1.85亿元,吸引工商资本下乡投资63家,参与的村集体81个(其中贫困村36个),带动入社农户1.21万户3.5万余人(其中贫困户2690多户6800余人)发展柠檬、油桃、蔬菜、中药材、青花椒等种植类产业3.7万亩,生猪养殖6.3万头,跑山鸡等家禽养殖8.5万只。全部投产见效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55亿元,其中2017年预计可实现产值8500万元、入社农户人均增收2300-2700元。当年7月,全市产联式合作社扶贫现场会在大英召开,我县产联式合作社扶贫建设经验得到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县)领导一致好评,并决定在全市推广。
2、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试点
2017年,我社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试点。当年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其名称为大英县平一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地在隆盛镇五一村,由甘欣、博艺、福生等4家种养殖农民合作社组成,注册资金7473.3万元,成员958户。2016年联合社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200余万元,2017年实现销售额3300万元以上,纯利约400万元;4个成员社经营成本平均下降6.3%,经营效益提升近9%,社员人均增收650元以上。在省供销社监事会领导和市委政研室领导先后来县调研督查时,该项工作获得他们充分肯定。
3、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17年,县委、县政府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范畴进行统筹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改革工作,并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出台了《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7〕14号),对我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思路、目标、措施、保障等作出了全面安排。截至当年底,我县恢复重建河边、玉峰、卓筒井、蓬莱等镇乡基层社4个,正在着手恢复重建4个;新建农资供应等流通网点20个,正在新建投资180万元的隆盛供销合作社农贸市场1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6个,全县累计达到241个,其中45个贫困村达53个。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土地流转、代耕、托管等服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开展土地托管服务1万亩以上。
4、积极开展项目争取工作
围绕全县农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农民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争取到位项目资金360多万元。积极加强与省市供销社汇报,编报和争取2018年中省财政补助280万元的土地托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项目建成后,将对项目区8200余亩土地进行托管,并辐射周边的象山、蓬莱、卓筒井、智水等镇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代耕代种、农资直供、智能配肥、统防统治、机械收获、农村电商、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产供销一系列服务,可望成为我县首个社会化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5、推进机关服务能力建设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先后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职工自学9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开展专题讨论3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留守儿童、贫困户共15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及各类物资共计34000元。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党组会议集中学习、研究工作13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三公”费用持续下降。切实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管理,先后约谈党员干部2名,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3起3人次,累计排查出失联党员77名。接待来人来访23人次,受理信访案件6件,调处6件,调处率100%,确保了十九大期间县供销系统无群体事件发生、零进京上访和零到省集访目标的实现。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一级预算的参公事业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预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年收入合计370.51万元,比2016年减少5.74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53万元,占95.14%;其他收入17.98万元,占4.86%。
2017年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年支出合计370.17万元,比2016年增加43.9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63.39万元,占71.15%;项目支出106.78万元,占28.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2.5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95万元,下降4.07%,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05万元,增长1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0.03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16.15万元,占4.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7万元,占7.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8.68万元,占8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决算为32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 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22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3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3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支出4万元,如果剔除公务用车支出4万元,则完成预算9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9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4.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5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检察调研工作8批次,81人,金额0.79万元,接待其他区(县)供销社学习交流14批次,148人,金额0.94万元;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及参观考察学习用餐10批次,54人,金额0.24万元;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22批次,268人,金额0.7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93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我社新承担了县委县政府创新开展的产联式合作社建设牵头部门职责,增加了相关的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8万元,比2016年增加9.53万元,增长57.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0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2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覆盖率偏低,二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存在差异,三是未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绩效评价覆盖面,二是加强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0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1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3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45/100-49=88.24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大英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农村服务网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培训、再生资源网点建设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必要性需进一步论证,二是实施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需更加注重。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将实施的项目进行全盘考虑及科学论证,二是更加注重实施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三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
(20分)项目决策 | (10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
(10分)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5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10分)项目管理 | (7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3分)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 (20分)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4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4 |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项目效益目标实现情况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9 | |||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和市供销社公司补助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综合改革(项)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 -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