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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8-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6| 评论: 0|来自: 县执法局    

摘要: {"原始ID":"befca29f31b6496584fe9a04dfdc69cd","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发布者":"县执法局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ba584b30fc0441808be6babf35032264.xls","Name":"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Filetype":"xls"}]}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按照县政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三)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四)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受相关单位委托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批先建;

(2)乱搭乱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对以下六类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5)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

(6)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具体范围是对涉及城市环境领域的以下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工业项目除外)、饮食服务业油烟、燃煤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料、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进行行政处罚。

8.行使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五)协助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六)随城市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调整职责权限,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队伍建设,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

1.坚持以教育强素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工作,集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强、转、树”学习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暨规范化执法整顿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及业务素质培训。开展“我是城管人”等大讨论活动5次,举办各种培训活动36次,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坚持以制度严管理。以规范队伍管理为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局管理制度12项,在签到、出勤、请销假及上班工作纪律上做文章,强化日常督查。全局共出督查通报21期,通报44人次,扣减个人考核分52分,工作津贴2280元,干部职工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3.坚持以考核转作风。出台《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正式职工在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中每月划出800元、协管员在工资外由财政每月单独预算800元,用于月绩效考核。大队、股室及局班子成员每月对职工的出勤、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逗硬落实奖惩,增强考核的激励作用,从而推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着力日常管理,城区环境进一步提升

1.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400余辆,约谈渣土运输企业5家,责令中医院工地、滨江南路景观改造工程等8家在建工地施工方冲洗污染路面25次、800余平方米。督促街面开挖打围施工13次。

2.严格管控占道、跨门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强化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的整治。坚持集中优势兵力打 “歼灭战”,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2—3次。基本实现城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

3.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店招店牌备案登记制度。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治理,拆除不符合市容要求的大型户外广告7块,责令广告业主整改12处,督促更换破损广告120余块,拆除破损的店招店牌139块,进一步净化城市立面空间。

4.严厉查处乱搭乱建行为。继续加强违章建设的管控力度,共下发限期拆除、整改通知32份,拆除环城路653号、锦绣山庄等15处违建共460余平方米。加强对江南东路老火车站违规建设的管控,确保无新增违建产生。

5.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停放设施,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栏120余米。严控交通街、魁山路、学校周边、广场周边等重点部位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共纠正乱停乱放车辆3200余辆,暂扣电动车和自行车68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着力“环保督察”,管理难题进一步破解

1.全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成立2个联合执法小组,对城区548家餐饮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开展专项检查8次,动员自行整改28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0份。大中型餐饮企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4户,安装率达到96.9%。督促小型餐饮店安装天排油烟管道24户、烧烤摊点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13户。取缔违规占道经营夜市摊点6户,制止室外露天烧烤经营13起,暂扣经营用具15件。处理市民关于餐饮企业或夜市摊点油烟扰民电话投诉、政府热线投诉80余件。

2.强化噪音扰民治理。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治理,联合环保、文广、社区、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约谈广场舞团负责人60余人次,落实专人负责广场舞噪音控制。对夜啤酒、建筑工地、汽修一条街、歌城等其他社会噪音源进行治理,累计向商家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拆除外置音箱5处,暂扣车载喇叭18个,噪音扰民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3.加强河道排污治理。检查涉嫌污水直排的盛景生态园、唐氏鱼庄等企业7家。责令违规排污的盛景生态园、河畔假日酒店等5家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并组织开展排污整改回头看,重点对整改企业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督促检查。及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兴旺轩的污水直排整改工作。

4.严格建筑弃土场管理。制定《弃土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弃土场日常巡查、监控、管理制度。注重安全管理,投入20余万元对夻口岩、余粮村2个弃土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弃土场扬尘及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共计投入50余万元,新建装修垃圾集中堆放点1个,整修进出道路1200余米,安装钢丝防护栏450余米,覆盖弃土场1200余平米,播撒还绿草籽250公斤,有效控制弃土场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整个环保督察期间,我局共办理中央环保督察案件2件,市级环保督察案件6件,县级环保督察案件12件,涉及环保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来信、来访200余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为我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四)着力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一步精准

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和“大走访”活动,为帮扶村蓄金村贫困户送去价值5000余元的米、油、棉被等生活必需品,重阳节慰问贫困户70岁以上64户共计12800元。坚持产业扶贫,筹措资金1.2万元,购买桃树苗3000株,全村桃树种植规模扩大到200余户、600余亩。组织贫困户参加桃树种植管理实用技能培训200余人次,全村鲜桃产量在60万斤左右,收入120余万,人均增收1200余元。解决村民饮水工程及电商平台建设等项目资金8.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启动蓄金村3处观景点及2公里配套观景道的建设。11户异地搬迁安置项目全部完工,扶贫工作推进顺利。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局成立于2007年9月,现有行政编制7人,实有6人。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47名,实有47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9人;执法大队编制48名,共计实有人员5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1029.55万元,比2016年减少252.52万元,主要是数字城市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37万元,占99.4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8万元,占0.6%。


2017年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1034.05万元,比2016年增加20.79万元,主要是人员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17.41万元,占69.38%;项目支出316.64万元,占30.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1029.55万元,比2016年减少252.52万元,主要是数字城管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2017年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1034.05万元,比2016年增加20.79万元,主要是人员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62万元,增长14.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97万元,占97.87%;医疗卫生支出21.91万元,占2.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0.46万元,完成预算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目标奖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41.72,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71万元,完成预算的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工资、保险及绩效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8.10万元,完成预算7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预算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6万元、津贴补贴14.84万元、奖金1.9万元、绩效工资13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2.74万元、医疗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56.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3万元。
  公用经费9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1万元、水费0.4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3.93万元、邮电费13.43万元、差旅费13.49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培训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11.74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7.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其他交通费4.5万元、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3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2万元,占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占0.4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加和减少。主要原因是执法局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载客汽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2万元。主要用于街面巡逻及日常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5.19万元,下降75.6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审核车辆加油及维修;二是车辆减少相关费用相应减少。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会议用餐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1万元,比2016年减少85.91万元,下降47.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5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市建设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执法局帐面共有车辆10辆,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6辆(川JBB067、川JP8893、川JT0677、川JT0566、川JT0766、川J23196)其中川JBB067、川JP8893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川JT0677、川JT0566、川JT0766、川J23196是我局于2012年出资购买,因车辆编制问题,经县上相关领导同意后,将此4辆车辆上户到县佳洁公司,后因佳洁公司注销,又上户到县富利公司。因此4辆公务用车均是用于特勤大队及执法大队日常街面巡逻,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也均由我局支付;其余6辆(川J33502、川J33470、川J33676、川J76012、川J76028、川J76981)因车辆改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因2017年会计未将此笔业务入账,故决算与固定资产报表均未入帐,帐实相差6辆车,计550547.14元(本单位已于2018年1季度将此项业务入帐)。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029.5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规划、管理制服等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项目预期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二是明确项目预期效益或其他目标更细化。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计分标准(备注) 得分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2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不存在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不存在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4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2.5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4
行政成本(6分) 节能降耗(3分)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3
三公经费(3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不存在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2

综合管理(40分)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2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2

评价结果报告(2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4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不存在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不存在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10 
(30分)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18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得分
(20分)项目决策 (10分)科学决策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4

(10分)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4
合理性 5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5

(10分)项目管理 (7分)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3
资金使用 4 资金使用规范 3

(3分)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分)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4
完成质量 5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4

完成时效 5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4

完成成本 5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4

(50分)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38
社会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公平效率(可选项)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使用效率(可选项)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10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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