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2.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农机、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6.协助镇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7.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8.负责办理大英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民生保障。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惠民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是抓经济发展。完成金元镇今年社会固定资产目标任务,确保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提升金元镇城乡环境综合面貌。
四是抓平安稳定。继续围绕建设“平安和谐金元”的目标,严格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将稳定工作纳入村(居)干部的年终考核。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抓安全、时时抓安全。
五是抓脱贫攻坚。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规定动作一环不减、干部群众主动加压,全面完成今年脱贫任务。
六是其他工作统筹推进。
二、部门概况
金元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金元镇机关、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村镇规划管理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金元镇本年收入合计2150.96万元,比2016年增加6049.46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其他收入纳入决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3.29万元,占81.6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万元,占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1.61万元,占18.2%。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金元镇本年支出合计1878.13万元,比2016年增加376.6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其他支出纳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802.89万元,占43%;项目支出1075.25万元,占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9.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5.85万元,增长16%,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1.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无增减变动。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43万元,增长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93万元,占19%;文化与传媒支出24.8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1090.15万元,占72%;医疗卫生支出15.57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21.63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25.56万元,占2%;其他支出37万元,占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 其他林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完成预算88%。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00万元,完成预算77%。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7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89.45万元,完成预算93%。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36%。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9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精准扶贫、农林水事务、群众文化。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7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控制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元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4万元,比2016年增加40.74万元,增长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元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元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6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计划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的细化工作,从而提升单位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5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二)本部门对革命老区(峦苍柏道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峦苍柏村2017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20日按照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工无超预算的现象。存在的问题:无。改进建议:建议在今后加大该项目的资金投入,使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项目决策 | (10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
(10分)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5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10分)项目管理 | (7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3分)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 (20分)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5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3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2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1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10 |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款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 收入决算表
表1-2. 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